喂药案社工上铐移送遭媒体捕捉 监院纠正警政署、北市警局
监察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刘姓保母姊妹涉虐死1岁男童「剀剀」,此案社工配合调查时遭上铐,引发社会关注。监察院日前通过监委纠正案,认定北市文山二分局员警基于媒体拍摄的考量,刻意区分上车动线,并将陈姓社工双手上铐,未遮蔽上铐部位,因此纠正警政署、台北市警局及文山二分局对于所属员警的戒具使用及侦查不公开落实情形,未尽监督责任。
台北市刘姓保母受儿福联盟委托照顾新北市1岁男童,却在2023年底涉嫌与胞妹凌虐男童致死,引起社会关注;同时,此案儿盟社工也被指控涉嫌伪造访视报告,2024年3月12日经调查后被上铐移送,引发议论。
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司法及狱政委员会联席会议日前通过监委王幼玲、纪惠容对此案提出的调查报告及纠正案。根据调查报告,检警称是担忧社工有脱逃、自残等不可逆的危险发生,所以上铐;儿盟李姓总督导则解释,员警当时是指要让媒体满足,才会上铐给媒体拍。纪惠容指出,大家都知道,移送到搭上警车前那一段在媒体界被称为星光大道,是拍摄重点区域,警方当时甚至游说陈姓社工,走5步给记者拍背面就好,实际上却不然。
王幼玲提到,文山二分局员警违反刑事诉讼法、执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实施办法、警察人员使用警铐规范,及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等规定,足见警政署、台北市警局及文山二分局对于所属员警的戒具使用及侦查不公开落实情形,未尽监督之责,且后续此案移送时,戒护警力也规划失当,均核有怠失。
调查报告也针对检方责任提出质疑,王幼玲谈及,本案承办检察官113年3月12日晚间于侦查庭讯问被告陈姓社工,全程未解铐,这已违反「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暨所属各级法院检察署法警使用戒具要点」,核有违失。同时,检察官在当时还嘱咐员警可视情形使用传票或拘票,形同放弃把关之责。
最后,王幼玲、纪惠容强调,司法机关与媒体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的默契,然新闻媒体对于侦查中犯罪事件的报导,应兼顾保护犯罪嫌疑人之名誉及其受公平审判的权益,是以,行政院允应督促各侦查机关严格遵守侦查不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