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灿基准 判生量刑新指标
无教化可能常被法官做为判死的理由,但近年法官们都改用「吴灿基准」,用类似「盘点存货」的谨密思维,把被告「当成活生生的社会人」而非「孤立的犯罪人」,检视其犯行及犯后态度等后,再决定判生或判死。图为最高法院院长吴灿。(本报资料照片)
无教化可能常被法官做为判死理由,但近年法官们都引用「吴灿基准」,用类似「盘点存货」的思维,检视其犯行及犯后态度等,再决定判生或判死。
最高法院院长吴灿8年前承审一起杀人案,他创下最高法院首例开庭「辩生死」,之后在判决理由中,对判生或判死订下标准。他认为不能只用有无教化可能科刑,应该用刑法57条的10项量刑要件,逐一进行量刑调查。
吴灿指出,法院进行刑罚裁量时,须依据行为人的罪责程度以决定刑罚的轻重,就所有对犯罪行为人有利与不利的情状加以衡量,要详细考量被告的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时所受刺激,犯罪手段,及犯罪后态度等。
对于死刑判决,吴灿主张必须符合无从经由终身监禁的手段防御其对社会的危险性,且依其犯罪行为及犯罪行为人的状况,科处死刑并无过度或明显不相称,法官也应在判死理由内负实质说明的义务。
吴灿2013年作成这个指标判决后,法界常援引做为死刑量刑的基准,就连司法院长许宗力都曾公开肯定,称赞吴灿对死刑量刑所提出的通盘检验标准,富有「吴灿基准」美名。
近2年最高法院死刑定谳判决,纵火烧死6至亲的翁仁贤及溺杀夺2命的沈文宾,都因法官采用吴灿的量刑标准,认为无法回避极刑后判死确定;但王景玉杀害小灯泡,也因盘点式量刑后,认为有矫治可能,逃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