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车占位无法管? 溪湖镇长抛设「这专区」盼根除

民众常检举无牌车占用路边停车空间,不过因无车牌难追车主,加上报废车辆难认定,溪湖镇长何炳桦抛设「无牌车辆临时暂置场」来根除无牌车占位「霸道」问题。(何炳桦提供/吴建辉彰化传真)

民众常检举无牌车占用路边停车空间,不过因无车牌难追车主,加上报废车辆难认定,溪湖镇长何炳桦抛设「无牌车辆临时暂置场」来根除无牌车占位「霸道」问题,何说,比照违停拖吊场模式,但30日内未领回,将视同废弃物回收,希望能彻底解决无牌车占位情形。

无牌车乱象全台都有,且停在道路及非道路上的无牌车有所不同,停在道路警方可依「道交条例」开罚拖吊,但若是停在非道路上,则由环保局依报废车查报,常常有无牌车主钻漏洞,在公告日之内移动无牌车来长期占位,气得找无车位的民众牙痒痒。

何炳桦表示,许多乡镇都有路边或公有停车塲遭无牌车辆霸占车格的问题,当然溪湖也不例外,尽管民众通报公所会前往贴单告示,也通知相关单位处里,但无牌车辆是否为废弃物等认定困难,导致执行效果不彰,因此积极拜访环保局、警局、交通处等单位,希望能针对此问题能加以协助。

经过多日的讨论及针对法规研讨,他提出设置「无牌车辆临时暂置场」,未来在公共空间发现无牌车,公所将代为拖吊至暂置场,车主领回需支付移置及保管费,若30日内未领回者,将直接公告视同一般废弃物进行回收、变卖。

不过何说,目前包括寻地、法规面等问题仍有待解决,目前公所在几个容易被无牌车占位的停车场,设置监视系统,掌握进场者身份,杜绝无良业者、车主影响到乡亲停车权益,也期待未来无牌车辆临时暂置场能获得县府等单位支持,一起解决无牌车占位情形。

溪湖警分局表示,依《道交条例》无牌车辆可移置保管,经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领回,经公告3个月无人认领则可拍卖,肯定公所想方设法一起解决无牌车辆占用问题,未来在合乎法规的前提下,警方会全力配合;环保局则表示,乐观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