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跳器捐规范出炉! 心跳停止5分钟才可取器官

医事司长石崇良说明无心跳器捐共识。(图/记者洪巧蓝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卫生福利部今(6)日开会讨论无心跳器官捐赠,会中决议未来要执行无心跳器官捐赠,必须是符合签立安宁缓和且有器官捐赠意愿两大条件;至于执行方向中最受争议的心跳停止多久算死亡?会中共识「心跳停止后5分钟持续没有生命征象」始可摘取器官,即日起可以执行。

过往器官捐赠以脑死器捐为主,但是统计每年仅约200例器官捐赠,有不少需换器官的患者得经过漫长的等待。为了增加器官捐赠来源,卫生福利部讨论无心跳器官捐赠,医事司长石崇良表示,会中决议无心跳器官捐赠者必须是接受安宁缓和的末期病患、不施以急救、不使用维生设备,且有签署器官捐赠同意,才可以执行。至于过往在伦理上比较争议的部份则有了4点共识:

1、患者在逐渐心跳停止的期间可以使用镇静止痛药物避免不适,也可使用抗凝药物保持器官状态,但不可以使用叶克膜等侵入式手段

2、心跳停止后等待5分钟未恢复才可判定死亡,并进行器官摘取。

3、心跳停止死亡后可执行插管、降低体温等介入措施来维持器官活性

4、将会告知受赠者器官来源为心脏死后捐赠,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器捐。

此外,为鼓励器官捐赠,无心跳器捐将比照脑死器官捐赠,若捐出超过2个器官,其中1个器官可指定受赠对象。 石崇良说,即日起医院可依照此原则执行无心跳器捐,医事司则将会在1个月内拟定《心脏死后器官捐赠作业规范》作为指引。以英国心脏死后捐赠的数量约是脑死的1/3的数据推估,未来预计国内每年约增加70例器官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