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告侵權!台灣大學與台大補習班和解 令業者限期改名
台湾大学强调,大学名称为注册商标,不得任意攀附营利,因此曾控告北车前台大明明文理短期补习班侵权并求偿一千万,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和解,但必须在年底前将招牌完成撤换。记者潘俊宏/摄影
台北车站前一文理短期补习班多年来使用「台大」字样作为名称和招牌,由于台大、TAIDA均为国立台湾大学注册商标,校方前年控告业者侵权一审胜诉,法院判业者应给付台大623万,且不得再使用台大字样,全案可上诉。台大证实近期双方已和解,但要求补习班过去使用台大商标如招牌、网页等,需于今年底前全数撤换。
台大表示,二审期间陆续和业者磋商,学校主要诉求仍在于希望业者移除侵权的商标,后业者愿意配合,台大也释出善意和解,但非零元和解,只是金额依保密协定不得透露。
台大也说明,毕竟打官司旷日废时,「能和解是最好的。」学校没有一定非得告出输赢,赔偿金亦非重点,只希望业者移除侵权商标,后业者允诺,学校也给予缓冲期,让业者于年底前逐步更换。
自民国72年起,台大就陆续注册多项商标,包含校徽、台大、台大、NTU、TAIDA、国立台湾大学等,均被智慧财产局和法院多次认证为著名商标,对此,台大法务处近年陆续去函数国内数十家公司行号,要求停用侵权商标。
台大也表示,数十年来外界多认为台大校名可任意沿用,但其实不然,近期仍有如建商、加油站等使用台大商标,对此,校方仍会去函要求撤换,在于台大品牌形象是师生多年来努力累积的成果,商标权价值不亚于国际知名企业,不可由他人任意攀附营利。
本报经查,补习班业者已于网站等陆续撤下台大字样,并于网页上指出,因商标权争议协调诉讼多年,深思熟虑后尊重其商标权利,不再浪费司法资源决定更名。
北市补教事业协会总干事张浩然表示,该业者很无奈,毕竟台大补习班的名字业者已使用逾半世纪,且对补习班而言,招生还是要靠自己努力,如提出优秀的师资阵容、好的升学率,不可能靠挂上台大的名字就招到学生。但该补习班因官司伤神愿达成和解,预计月底就会撤换招牌,日前也已和北市教育局更名。
北市教育局终身科科长陈金仪表示,业者已申请改名为台北市私立明明短期文里补习班,移除台大二字,同一地址不同层还有另一立案字号台北明明。若业者立案时名称可能涉及侵权,教育局也会于当下先提醒补习班。
国立台湾大学与台大明明补习班和解,但要求补习班过去使用台大商标如招牌、网页等,需于今年底前全数撤换,日前业者已向台北市教育局申请更名台北市私立明明短期文里补习班。记者潘俊宏/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