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大」为名侵权!补习班与台湾大学和解 将撤换商标

▲台大明明文理短期补习班。(图/翻摄Google Maps)

文/中央社

台北市一间补习班多年来以「台大」为名,被台湾大学控告侵权。校方今天证实,双方已达成和解,补习班须全面撤换招牌、网页等,不能再有「台大」中英文字样。

台湾大学自民国72年以来陆续注册多项商标,包含校徽、「台大」、「台大」、NTU、TAIDA、「国立台湾大学」等,都已被智慧财产局和法院认证。

为了维护商标权,台大近年陆续要求数十家补习班、建设公司、药局、生技公司等,停止使用相关字样。

其中一间位于台北车站商圈的补习班,与台大对簿公堂,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于111年判决台大一审胜诉,补习班须赔偿新台币623万元,且不能再使用台大字样。

台大校方今天向中央社证实,双方已于二审阶段达成和解,补习班业者承诺移除侵权商标。

校方表示,台大虽然不是私人企业,但品牌形象是立校以来众多师生、行政同仁共同努力累积的成果,不能任由他人攀附营利。台大的商标权价值并不亚于其他国际知名企业的商标权,须付出相当的努力来维护。

据中央社记者现场观察,与台大达成和解的补习班,在跑马灯、灯箱宣传广告等,都已撤下「台大」字样,但外墙固定招牌仍暂未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