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诉讼明年1月4日施行 许宗力:不是用来救济冤案
明年1月4日宪法诉讼施行,司法院院长许宗力12日举办线上演讲,他说,宪法法庭的裁判宪法审查与终审法院之间不存在传统的审级救济关系,也不是用来救济冤案,而是一种特殊的宪法审查制度。
司法院7月12日起举办三场宪法诉讼制度专题演讲。首场专题演讲于昨天由院长许宗力亲自演讲「裁判宪法审查、受理标准与比较法案例分析」,为因应疫情,采线上方式举办,各级法院庭长及法官、司法院厅处主管等,百人参与。
许宗力以丰富的比较法案例作为素材,剖析新制施行后,宪法诉讼法第61条所定「具宪法重要性或为贯彻声请人基本权利所必要者」决定受理之可能判准,具体化裁判宪法审查的受理要件与标准。
他另以采行裁判宪法审查制度之德国、西班牙、南非等国家为例,说明宪法法院与终审法院间审判权限的调和。许院长强调,宪法审查与终审法院审级救济的制度功能应有适切的区分,宪法法庭的裁判宪法审查与终审法院之间不存在传统的审级救济关系,也不是用来救济冤案,而是一种特殊的宪法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