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查核防疫作为 计20家补习班及课后照顾中心待改善

补习班示意图,非当事人。(本报资料照)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今(15)日查核36家短期补习班及儿童课后照顾中心防疫作为,其中16家符合规定,20家在「公众聚会评估6项指标」中尚未符合规定,日前已全部改善完毕。

行政院消保处于本年3月底至4月初会同教育部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高雄市新竹县嘉义市等5县市政府消保官教育局进行补习班及课照中心之查核,查核内容包含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常规防疫措施卫教宣导、停班停课退费及「公众聚会评估6项指标」。

消保处表示,已查核补习班26家、课照中心10家共计36家,其中16家全部符合「短期补习班及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之防护措施处理原则」等规定,另有20家(16家补习班、4家课照中心)在「公众聚会评估6项指标」中仍须改善,其余部分均符合规定。

消保处指出,须改善的防疫措施包含座位间隔距离1公尺、座位未固定及通风换气不佳等,建议学员均全部戴口罩、加大座位间隔或梅花座及教室窗户保持开启并开立扇以利空气对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