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飙154km挨罚 原厂打脸撤销
黄姓男子驾驶「中华菱利」被警方用雷射枪测得154公里、收到8000元超速罚单后提行政诉讼,法官根据原厂测试报告,判警方取缔有误、黄男免罚。(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黄姓男子去年1月驾驶「中华菱利」小货车,行经台61线嘉义布袋段,被警方用雷射枪测得时速154公里、收到8000元超速罚单,他认为自己的货车根本不可能开到这种速度,气得提告请求撤罚。法官去函原厂询问发现,该款小货车新车实测最快时速只到145公里,认为警方取缔有误,判决撤销这张超速罚单。
判决指出,2020年1月20日晚上8时,黄男驾驶1500CC的中华菱利小货车载满货物,行经台61线嘉义布袋段时,被警方测得时速154公里。由于该路段限速90公里,黄男超速64公里,警方依违反道交条例开罚8000元并记点3次,还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黄男收到罚单很不服气,认为当时车上载满货物,他的货车经检验合格并无非法改装,且台61线风速又大,开到时速70公里小货车就会「飘」,感觉快翻车,根本不可能开到154公里,加上货车时速表最高只到140公里,种种迹象让他质疑,警方测速枪一定有问题。
警方则表示,当天在台61线275.36公里处设置测速照相仪取缔超速违规,仪器有定期检验。测到黄男狂飙154公里,为此还向屏东监理站检验人员询问,一般车辆仪表极速虽是140公里,但不少车种实际操驾极限确实可超过仪表板上限,也就是俗称的「破表」。黄男的小货车出厂仅4年,还算是新车,依新车性能还是有可能开到时速154公里的高速。
为了厘清这台货车究竟能跑多快?承审法官还特地去函中华汽车询问菱利的性能,原厂中华汽车回函指出,菱利新车实车测试最快只能达到时速145公里,黄男没改装引擎,不可能开到时速154公里。在原厂认证下,法官认定警方的测速照相仪取缔有误,判定罚单撤销。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