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批「爱奇艺条款」配套没做好 消费者被扣「国家安全」高帽

爱奇台湾网站。(图/翻摄爱奇艺台湾站官网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经济部今(3日)正式公告「爱奇艺专法」,未来在台代理经销中国大陆OTT(网际网路视听服务)将全面遭禁止。对此,消基会通讯委员刘士豪无奈表示,政府现在是用「国家安全」的高帽子戴在台湾人头上消费无力反抗,直接成为牺牲品,尽管影响相对较小,但政府也应该提出配套措施,包含退费程序、未来影片流畅度等问题,就算没有这些措施,「也至少说声对不起」。

经济部今日公告禁止陆资OTT平台在台湾的代理和经销,也包括爱奇艺和腾讯WeTV等代理商在台营运,被业界直接称为「爱奇艺下架专法」,而新法案规定国内网路业者不可提供租借网路等各种服务,违者最重可罚500万元。

刘士豪表示,自己也是爱奇艺会员,OTT专法下来后,消费者虽然还可以看影片,但是未来流畅度可能因为没有代理厂商关系,就会受到影响,而现在全球已经是数位经济,很多消费都是有绑约问题,现在消费者想要解约的话,可能都还要付违约金,一点也会不划算,「消费者一定会有损失」。

刘士豪问,「你爱台湾吗?爱!」现在政府就是用一个「国家安全」的高帽子扣在消费者头上,消费者只能怪自己阿呆,当初订了爱奇艺,但政府应该负起责任,而不是什么配套措施都没有,不能因为消费者损失少,就拿消费者当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