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泄个资收贿遭判刑 忧丢饭碗求情「家人生病」:降2级改叙

新庄警分局外观。(报系资料照)

新北市新庄分局头前派出所一名邱姓员警,过去任职期间协助银行欠款车辆查询民众个资,再回传予两名业者,案经检警查扣业者手机,因此查获邱员为泄密共犯。士林地院审理,判处邱员1年10月徒刑,缓刑5年,支付公库60万元确定;新北市警局认其违失情节重大,认有移付惩戒的必要,惩戒法院判降2级改叙。

判决指出,邱员之前任职新北市新庄警分局头前派出所时,应知民众车籍、年籍资料、犯罪前科等资讯,因涉及个人隐私及监理机关事务,均属个人资料保护法,不得任意违法搜集、利用及泄漏予他人知晓。

2019年3月17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间,邱员与均为银行欠款车辆协寻服务业者的杨男、吴男互相勾结,协助二人在不详地点以M-Police载具违法查询欠款车、车主身份证统一编号、住址予寻车业者。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认其违失情节重大,事证明确,认有移付惩戒的必要。

惩戒法院审理,邱员坦承犯行,称他两年间深感悔悟,时时反省,也请来律师积极联系被害人洽谈和解条件,同时致以歉意,并与5名告诉人达成和解。此外,邱强调父亲身罹重病,母亲长期劳动脊椎变形手术,目前仍于复健中,而太太、小孩身体状况也非良好,请求法官看在他作为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请求从轻处分,给予自新的机会,继续为国家服务。

惩戒法院主张,邱员身为警察人员,未能诚信、谨慎执行公务,却假借职务机会侵害被害人资讯隐私权,损害机关形象、政府姓誉,衡酌其违失行为次数及产生损害,且已与5名告诉人达成和解,判降2级改叙。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