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房租改列特扣額 減稅有感

立法院去年底三读修正通过所得税法第17条条文,将房屋租金支出从现行列举扣除改为特别扣除额,扣除额额度并由新台币12万元提高为18万元。今年元旦起上路,修法过后对于离乡背井的租屋族不必放弃标准扣除额,也能列报减除最高18万元租金扣除额,减税十分有感。

近年在所得税制优化方案、各项扣除额改革下,今年元旦上路的将房屋租金支出从现行列举扣除改为特别扣除额,扣除额额度并由12万元提高为18万元。同时,租金扣除额设有排富条款,若综所税适用税率20%以上、股利所得采28%税率分开计税,或基本所得额超过最低税负免税额者(2024年为750万元),就不能适用。

这次所得税法修正,2024年元旦起生效,也就是说民众2025年5月申报综所税时,即可享受相关优惠。

此次修法前后也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在综合所得税上,如果是在外打拚的租屋族,2024年综所税可扣除总额达62万6,000元(含免税额9.7万元、标准扣除额13.1万元、薪资所得扣除额21.8万元、租金扣除额18万元)。换言之,今年度所得若低于62万6,000元,明年报税季就可不需缴税。

对于租屋族而言是相当有感的减税优惠,因为以往租屋族仅能在列举扣除额跟标准扣除额二择一,通常多采标准扣除额报税,就算有额外的租金支出也都无法再列举扣除,鲜少有机会享受到租金支出扣除额;即便用到,也必须放弃标准扣除额,大幅降低省税效果。

新法上路后,租屋族不仅有标准扣除额外,还可将列为特别扣除额的租金进行申报,可另外再减除最高18万租金支出,若以税率5%计算,可以省税9,000元;适用12%税率者,最多可省税2万1,600元。税率20%以上就落在排富范围。

综合所得税净额公式为:「综合所得总额」-「免税额」-「一般扣除额(标准/列举扣除额)」-「特别扣除额」-「基本生活费差额(若为负值,则不须纳入综合所得税净额公式计算)」。

另外,申报时也需要注意,必须检附租约以及汇款纪录,以便国税局在查核时可以验证。不过这边也须注意,根据规定,申报时需要入户籍或是附上用自住切结书,意指纳税人在去年某段时间内承租于何处房子,且确实是自住而非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的切结书。

不过,租屋族也需要留意,一旦申报房租,房东恐怕也须面临要被课税的问题,虽在法律上并未明文规定申报租金需要经过房东同意,不过也不排除申报租金后,房东可能会用其他方法转嫁税金,这点也需要租屋族多多留意。

(本文由安永税务服务部会计师杨建华口述,记者余弦妙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