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院國民法庭今首度合審合判 職業法官:深受多元啟發

高雄前年2月19日发生女子坠楼人伦惨案,吴姓死者胞姊因私刑拘禁妹妹致死,遭检方起诉,且因符合国民法官审理案件,日前高雄地院海选国民法官6人、备位法官2人参审,透过4天密集审理后,今依两罪判吴女9月以及9年3月徒刑;对于国审过程多元探讨,国民法官被职业法官称许,深具启发超乎预期。

高雄地院表示,本起案件为国民法官法施行以来,雄院首件由国民法官与职业法官合审合判的案件;雄院说明,本案死者吴女领有中度智能障碍手册,因其51岁胞姊同情她就近照顾同住,平时吴女也会协助胞姊卖玉米,但因算术不好频找错钱,多被责打。

前年2月7日,死者吴女就曾因找错钱,被姊命令在两人居住8楼窗外窗台蹲坐,没想到,2月19日,其姐自外头醉酒返家,又命她至窗台外蹲坐,但将窗户反锁,自己回房熟睡;而依监视器画面可见,死者坠楼前曾呼救,并试图爬上8楼窗台,但最终仍不幸坠至1楼防火巷惨死。

法庭审理时,死者女儿表示,母亲不会自行爬至高处窗台,检方依死者身上新伤,推论死者坠楼前曾被以衣架责打,法庭认为,对于死者可能坠楼死亡,死者胞姊有过失之责,检方起诉私行拘禁罪、私行拘禁致死罪,两罪皆成立。

就科刑部分,国民法官法庭考量,被告吴女虽犯后否认犯罪且供词反复,态度不佳,但审酌她当初同情妹妹,将其接来同住就近照顾,并教授卖玉米技能,尚属善良,虽平时责打,但亦有提供饮食、陪同看病等事实,因此,依此量刑。

历经密集审判、评议程序,国民法官均对「国民法官制度」表示肯定;其中有人指出,参与国审的心境,是一段从排斥到认同的过程,而庭长陈纪璋也称许国民法官「观察力及推理力,超乎预期!」透过国民法官提出见解,让真相越辩越明,对职业法官未来在量刑、审理都深具启发。

国民法庭。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