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目的须单纯化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2004年8月23日,在国民党和民进党两党通力合作下,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在公布半年后,依政党比例代表选出任务型国大代表300人,2005年6月7日国大以249:48票通过。这是从1947年行宪以来,第一次由立法院而非国大提出的修宪案,修正了第1、2、4、5、8条等条文,并增订第12条。其中具体内容是:
一、立委任期从第7届起由3年改为4年。立委总额从225人减为113人。其中自由地区选出73人,平地及山地原住民各3人、共6人,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共34人。
二、立委选举改采单一选区两票制,自由地区选出73人,每一选区选一人。至于全国不分区则采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设定5%的最低门槛,必须得票超过门槛的政党才可分配席次。由于不分区共34席,超过3%即可分配一席,若超过5%则可分得2席。在不分区名单中,妇女名额不得低于1/2。
三、废除国民大会。立法院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案,须经全体立委1/2提议,全体立委2/3决议,声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经大法官现有总额2/3同意,即宣告弹劾成立。
四、立法院提出领土变更案及宪法修正案,须经立委1/4提议,3/4出席,及出席立委3/4决议,方得提出。提出经公告半年后,由全体公民投票复决,经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同意通过。由于通过门槛甚高,若以中选会公布之2020年总统大选选举人数共1931万人为准,必须得到966万人以上的投票同意,才算通过。这也是过去15年来没有任何修宪案通过的原因。
基于此,这次由蔡英文主动提出的修宪倡议,若要真的付诸实现,前提必须符合下列三项:
其一、必须国民党支持。目前国民党有立委38席,超过总数33%,如果国民党立委拒绝出席,修宪案不会在立法院通过。
其二、必须小党支持,否则不可能有966万以上的选举人支持修宪。
其三、必须国际支持,而大陆方面亦不反对。否则若因修宪而危及两岸关系,导致大陆方面启动《反分裂国家法》,恐怕就是自讨苦吃了。
基于此,这次修宪若要成功,其目的必须单纯,也就是强化分权制衡、避免集权专制、深化民主改革。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下列各端:
一、降低选举投票年龄至18岁。二、将立委总额调整为200人,单一选区和不分区各100人;政党得票门槛应降为3%,以利政党政治的衡平发展。三、厘清责任政治,强化民主制衡,恢复立法院对行政院长的同意权。
四、明定公民投票具法定效力,行政院必须根据公投结果据以执行。否则行政院长应辞职负责。五、确立独立机关的宪政地位,规范独立机关人员应超越政党派系、公正不倚,能独立行使职权。
六、明定各级公职人员均应接受廉政监督,由监察与审计机关定期究责。七、强化文官保障,限缩政治任命官员之额度及范围,避免朋党政治和用人唯亲。八、厘清中央、地方权力关系,落实地方自治,深化基层民主。
至于所谓的五权、三权之争,则要视执政党内部的权力布局而定,同时也要看国民党是否配合了。
(作者为国立金门大学、中国文化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