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變價拍賣案 禁刷信用卡

行政执行署台中分署从前年迄今已进行过三次虚拟货币变价拍卖程序,属全台拍卖虚拟货币经验最多的单位,彰化分署还派员观摩过程。图/行政执行署台中分署提供

检警单位近年实务上查扣到虚拟货币越来越多,相关查扣流程仍在摸索建置中,行政执行署台中分署过去三年执行过三起虚拟货币变价拍卖案件,都一次拍成;拍卖所得都先保存在地检署金库,待案件判决确定后处置。

因应虚拟货币兴盛,台中分署四年前成立窗口,与「币托」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业者建立介接窗口,以便进行债务人强制执行案件时,若债务人名下有虚拟货币帐户,得循线掌控。

台中地检署近三年嘱托变价拍卖虚拟货币三件,为全台件数最多,彰化分署曾派员观摩、学习。

检警指出,目前虚拟货币查扣存放有「冷钱包(未联网)」或「热钱包(有联网)」两种方式,实务上查扣到虚拟货币,以存放「冷钱包」为主,会由刑事单位保管人负责,因有遭盗失风险,通常会与涉案被告协调进行变价拍卖,先保存在检方金库,待案件判决确定后发还被害人。

行政执行署台中分署主任执行官钟志盛说,变价拍卖虚拟货币流程比较新,行政执行署在三年前尚未建置相关流程,同仁难免「手忙脚乱」;台中分署是参考当初士林分署执行全台首件虚拟货币拍卖案件流程后,再修正拍卖变价方式,从二○二一年执行迄今,相关拍卖方式、变价拍卖公告、承诺书拟定,及转移虚拟币流程,已上正轨。

他说,拍卖虚拟货币起标价,网路有市价可参照,公告拍卖时起标价只略低于市价,「约半折至一折的空间」;因有特定团体有兴趣,三件虚拟货币拍卖案都没流标,一次完成。

他说,金管会曾函知,虚拟货币变价拍卖价金「不得用信用卡刷卡」,另外就是在不同交易平台转移虚拟货币时,衍生的手续费用不同,需由拍定人缴付。

行政执行署台中分署前年六月拍卖泰达币一万颗,去年八月拍卖泰达币两万余颗、今年一月拍卖TRX波场币、泰达币约一万七千余颗,总拍得价金一○八万二○○○元,都汇入台中地检署金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