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修正案三讀 教團籲:優先解決輔導主任兼任問題

立法院上午在院长韩国瑜(右)的主持下三读通过学生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记者叶信菉/摄影

学生辅导法今于立院三读,提升国中、小专任辅导教师员额。但教育团体国教行动联盟指出, 目前《高级中等学校组织设置及员额编制标准》规定,辅导室主任是由专任辅导教师兼任,但多导致其无法兼顾行政和辅导工作,要求教育部尽速解决辅导主任兼任的问题。

学辅法修法今于立院三读通过,国小专任辅导老师从24班置1人、国中15班置1人,调整为国小20班置1人、国中12班置1人。同时对心理师、社工师等专业辅导人力进行规范,新增学生总数4500至5000人增置1名专业辅导人员,并允许主管机关根据学校辅导案量等灵活调派人力。

国教盟理事长王瀚阳表示,教育部仍须解决辅导主任兼任的问题,根据现行《高级中等学校组织设置及员额编制标准》辅导处室主任由专任辅导教师兼任,但此安排,往往导致其无法兼顾行政与辅导工作,尤其在小型学校中更影响辅导人力。

王瀚阳指出,本次修法已经提出附带决议,要求教育部一年内提出当专辅教师担任主任时,其遗缺辅导工作具体解决方案。对此也呼吁教育部尽速研议,确保辅导主任职务不会减损辅导人力的服务质量。

再者,王瀚阳也说,又依现行学生辅导法第22条,「专任辅导教师及专任专业辅导人员配置规定,于106年8月1日起逐年增加,并自106年起由中央主管机关每五年检讨。」但本次修法对于检讨辅导人力配置已经延宕2年,实施成效仍有赖配套落实和定期检讨。

对此,王瀚阳说,建议教育部设立公开的进度追踪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项人力配置与配套政策执行情况,同时建立有效的监测与评估体系,确保资源能真正嘉惠每位需要帮助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