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批大法官:掏空立院職權 「赤裸」維護行政權

宪法法庭今天宣判国会改革法案部分违宪,司法院长许宗力(后排左二)、大法官蔡烱炖(后排左起)、许志雄、黄瑞明等7名大法官31日任期将届满,今与其他大法官均出席宪法法庭说明。记者潘俊宏/摄影

针对国会改革法案,宪法法庭今日宣判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国会调查权、藐视国会罪等违宪。学者指出,这几乎掏空立法院职权;另有学者质疑,「藐视国会罪」在美国、德国、日本都有,其他国家都违宪吗?

针对宪法法庭今日判决结果,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所教授杨智杰表示,执政党在「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这部分全面胜诉。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被认定违宪,理由为总统仅有「报告」之权,没有「义务」。大法官声称宪法规定「立法院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只是「被动听取」,并无权力主动要求,不过,大法官对此前提无充分推论,世界上除了某些国家是让总统到国会「演说」,有不少国家是规定总统到国会「报告」,试问,报告是义务还是权力,大法官的理解显背离一般人对「报告」二字的理解。

杨智杰说,此外执政党在藐视国会罪部分也全面胜诉。大法官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互动只有「政治责任」,不能规定法律责任。事实上,大部分国家有藐视国会罪,美国、德国、日本都有,大法官也无充分论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互动不能有法律责任的话,难道其他国家都违宪吗? 其余部分如质询、人事同意审查、调查权、听证权等,判决结果对立委行使上述四项权力均予以限制。

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苏子乔说,这是完全掏空立法院职权,大法官几乎把立法院打回原形,把立法院监督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几乎都宣告违宪,合宪的都是不痛不痒的部分,大法官相当「赤裸」地维护行政权。他举例,据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三项,「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大法官却解释成国情报告主动权在总统,总统无义务到立院做国情报告,立院也无听取总统国情报告的义务,这样不就逻辑不通?宪法条文不也形同具文,遭大法官解释掏空。

苏子乔表示,国会调查权虽无宪法具体条文,但有释字585号解释,判决结果却与释字585号解释不一致,抵触过去的大法官解释。大法官不顾人民观瞻,让人质疑替执政党服务,接下来政治后座力应该会很强,一面倒指国会改革法案违宪,立法院反制力量应该会很大,例如修正宪法诉讼法等,立法院有论述基础反制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