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 酒驾、美牛,你最怕哪一个?
谢谢孙越叔叔多年的努力,防止烟害终于形成了「台湾共识」,公共场合抽烟者已经成了全民公敌,轻则遭白眼,重则遭罚款,谁也不敢造次。由于吸烟处处受限,吸烟人口逐渐下降,肺癌死亡人数也跟着减少。更重要的是,台湾人的文明形象随之往上提升。现在偶尔到大陆出差旅游,无论在餐厅、会议室、公路休息站或公厕,一天下来所吸的二手烟,抵得过台湾六个月的量,这才真正能体会到「文明无价」。
相较于全民防烟害的努力,防酒驾几乎是原地踏步。酒驾肇事从南到北,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每天至少造成一人以上无辜死亡。比起吸烟者自己先死,吸二手烟者晚死相比,酒驾肇事简直是活动的炸弹,谁遇到非死即伤。自从车子加装安全气囊以后,酒驾肇事者死亡率似乎远低于手无寸铁的受害者,这真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
笔者多次撰文表达对酒驾肇事者的痛恨、对政客视若无睹的冷血感到愤怒。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酒驾肇事依然层出不穷。自从叶少爷酒冷血驾肇事致两人死亡后,媒体吵得沸沸扬扬、民怨沸腾。政府号称会加重刑责,但依然无法阻止此等悲剧的一再发生。
这一阵子受害者包括夜间打工的好学生、靠资源回收养活子女的老妇、救人无数的打火英雄、拼命赚钱养家的好父亲、救人胜过救己的救护车医护人员……太多太多不该死,却被那些该下十八层地狱的酒驾者,夺取宝贵生命,让许多家庭破碎、无数个父母兄弟子女哭断肠。
几天前在屏东,一个酒驾者撞死了打火英雄后,立刻肇事逃逸。事后竟然遇到一个恐龙法官的特别「照顾」,准许这个人渣用比酒钱还少的一万元交保。看到这则新闻,相信气得要吐血的民众,可能不止笔者一人!
在电视上看到一向具有铁人形象的打火弟兄,为死去的同袍哭到失态,看到白发老母为死去的孝顺儿子哭到断肠,不知道这个肇事者与那个恐龙法官,是否内心曾经感到一丝歉疚?
笔者曾经为文呼吁立委们迅速立法,对酒驾肇事者采取严刑峻法,包括立即收押入监、吊销驾照、扣押肇事车辆、贩酒而未阻止酒驾的店家负嗾使罪刑责、加重刑责与赔偿责任等,务必有效吓阻酒驾者,让他们不敢再心存侥幸。
然而,咱们的立委们,忙着利用没听说吃了会死人的美国牛肉大做政治秀,霸占立法院主席台、在立法院这个民主殿堂之上打地铺男女杂睡一处、吃喝嬉笑打闹,就是不让美国牛肉进口。
如果这些立委们真的爱民如子,把人民免于恐惧的行动自由当回事,大可把这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奋斗精神用在修法吓阻酒驾之上。如果立委们也能因为不通过严惩酒驾的立法就霸占主席台,在立法院打地铺,那么一向被人民说成是尸位素餐、拿钱不办事的立委,或许还有获得平反的机会。要知道,酒驾才会死人,吃美国牛肉没听说会死人,美国人吃了许多年不死,台湾人怕死也可以不吃。这两者相权之下,那个迅速立法更重要、更该优先,再清楚不过!
每每看到那个县市长民调最高,心中就感到有气。与其比较那虚无的选民支持度,何不比较那个城市的酒驾肇事次数与死亡人数最少? 那些忙着放烟火作秀的县市长,何不亲自在晚上指挥警察在各酒店及各主要路口,拦检酒驾者?更重要的一点,地方政客更该以身作则,不得与民众喝到茫,还大胆开车,甚至对着拦检警察大骂,媒体应该立刻公布其恶性丑态,遭受人民的唾弃。如果这些政客自己因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更该加重其刑责,并立刻取消其民代资格,永远不得再担任公职。
为了自己或家人免于遭受酒驾者的威胁,民众应该再次向政府及立法机关发出怒吼:「我们不能再继续坐视酒驾人渣,在马路上随机杀人!」
我们也要郑重警告立委们:美牛这场荒唐无稽的政治秀可以落幕了!拿了老百姓的钱就得为老百姓办事,好好回到立法院干点正事,帮人民找回那失去已久、免于恐惧的行动自由!
●作者洛杉基,北市,博,专业经理人。简介表示,他出生于台湾北部渔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国、中国,现长住台北市。如蒙转载、剪贴,需事先征求作者同意。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