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判酒驾死刑,可以吗?」 台湾民众的集体恐惧
我到现在还记得一位云友的留言,他在《妻遭撞断头 夫心肌梗塞也走了》新闻页面沉痛地留下「请判酒驾死刑,可以吗?」本来想以此当做文章标题,并加了「杀人魔」三个大字。如果我有一天以《请判酒驾杀人魔死刑,可以吗?》为文章标题,那大概已是一位社群编辑的「无力感」极大值的终点。
这篇新闻有超过5千个人按赞,我猜,5千个赞不是为了夸奖谁,而是希望发泄心中的愤怒,也希望让这则新闻被传递出去,提醒脸书上的亲友与素未谋面的朋友,勿以侥幸心态毁人家庭。
新北市女消防员赖文莉去年执勤时,遭酒驾者撞成重伤截肢,而当时酒驾肇事者获得交保,也引发许多争议与讨论。
▲女消防员赖文莉遭酒驾民众撞伤截肢,去年立法院修法希望重惩酒驾,目前看来成效不彰。(图/东森新闻提供)
立法院随即在2011年11月8日三读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修正案,将酒驾者的刑度提高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也新增酒驾致人于死者,将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者则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修正也被称为赖文莉条款。
我还在试图寻找「赖文莉条款」正式上路后,是否降低酒驾与酒驾致死案件的量化数字。
相信大家都跟我有同样的感觉,就是酒驾新闻几乎天天都有,我以「酒驾」为关键字,搜寻ETtoday站内新闻,先列出第一页跳出的七则新闻,扣除《鞭刑是吓阻酒驾的有效方法!》、《胡志强致函法务部建议酒驾重罚》与《连坐防酒驾胡志强:同车、劝酒都罚》,按发稿时间顺序排列这四则酒驾新闻,也可以发现酒驾在台湾的四个现象。
1.酒驾已成台湾民众的集体恐惧
碰!酒驾追撞警车车头半毁2警伤重送医(2012.1.28)
每次看到酒驾新闻,多数人都担心哪个王八蛋会喝得醉醺醺,撞毁你的家庭、杀死你所爱的人。这则新闻证明,即使开着醒目的警车(你比警车更闪吗?),车内坐着受过训练的警察,遇上「酒驾杀人魔」也是没辄。更何况我们这些开车、骑车的小老百姓?
其实每则酒驾新闻的网友留言都呈现出台湾民众的集体恐惧,下一个是谁?哪个无辜的家庭又要被毁掉?我们永远无法预测,仅能接受残酷的结果。
点进新闻页面,虽然只有一则留言,却呼应我所感受到的集体恐惧。这位云友建议,如果酒驾就吊销驾照,并提高刑法185条之3的刑责与罚锾。
他用急迫的语气形容酒驾,「就像路上乱窜的不定时炸弹!!波及的是无辜的家庭与生命!!!」他也提到一个很重要的论点,「请立法委员不要怠惰!! 一定要修法!!」
大家应该不难发现,从后座系安全带到「赖文莉条款」,都是借由人民牺牲换取法规的进步。我不知道立法委员在等什么?难道只有台中市长胡志强看到酒驾的严重性吗?
至少胡志强致函法务部,建议修法增加酒驾肇事者的刑责,以遏止酒驾风气。我期待有立法委员能看到民众的恐惧,并且考虑修出真正能遏止酒驾的法条。
3.现行法令无法遏阻酒驾再犯
先说明,这篇新闻正好就出现在第一页,我不想写探讨酒驾的文章,还得受政治魔人干扰(我把搜寻结果的截图放在文章末)。
曾经被缓起诉的酒驾者为何再犯?我节录新闻稿其中一段「当时他向警方供称是为了要送朋友回家,不得已才会开车,但因酒测值超过规定,仍被依公共危险罪送办;由于柯韦任早就有酒驾前科,2005年获得缓起诉,检方认为他犯后不知悔改,15日将他提起公诉。」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35 条,汽车驾驶人因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因而肇事致人受伤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二年;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从此新闻来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35 条发挥的功用似乎很有限。
4.台湾俨然是酒驾天堂
外籍人士来台酒驾撞死人 坐牢不赔钱无法管(2012.03.16)
国政基金会研究员苏子乔在《美国酒驾制度》一文指出,「以加州为例,初犯、无人员伤亡、无逃逸行为的酒驾者所面临的惩罚是吊扣驾照6个月,罚款1500~1800美元。在5年之内再次违反,吊扣驾照两年,罚款和刑期加倍。如果驾驶者在7年内有3次酒后驾车被捕的记录,将会被控以二级谋杀罪,即使驾车人并没有造成任何人伤亡,照样会被控以谋杀罪。对于二级谋杀罪,最高甚至可适用死刑。」
酒驾悲剧多数出自于驾驶者的侥幸心态,如果今天台湾将法律改成「两次酒驾被逮,即使没有伤人=某条罪名」,会不会更有吓阻作用?
南韩交换学生张峻豪来台湾酒驾发生车祸撞死人,也显示出台湾规范酒驾致死的法条过轻。张峻豪仅需服刑1年4个月,刑期执行完毕必须驱逐出境,也让张峻豪有嚣张本钱跟死者家属呛「就是没钱奈我何」?
高雄市一名叶姓大学生在4月25日酒后开宾士车肇祸,造成一名早起运动的李姓妇人断头惨死,而李姓妇人的丈夫在28日晚间被发现倒卧在家中,疑似心肌梗塞死亡,不排除是伤心过度导致,留下一名还在念小二的女儿。
▲妻遭酒驾的叶姓男大生车祸辗毙,丈夫伤心过度躺卧家中身亡,一个家庭就被酒驾毁了。(图/东森新闻提供)
这篇新闻带给我太大的无力感,除了将新闻贴到ETtoday新闻云粉丝团,我到底还能做什么?
我告诉许多云友,想表达自己的意见,请先写出一篇文章,唯有提供给社群燃料般的内容,才能推动议题不断前进。
「酒驾炸弹」不是爆料投诉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也希望「社群+个人媒体」们能够串连起来。唯有八成的「我们」挺身而出,才有机会改善酒驾带给台湾社会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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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坐防酒驾 胡志强:同车、劝酒都罚
●作者姚南宏,曾以笔名gohole发表文章,ETtoday新闻云社群编辑,花名GO。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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