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哥报私仇 发确诊假传单羁押
33岁邱姓男子疑与蓝姓女子有车祸赔偿纠纷,制作蓝女确诊的假讯息传单开车沿途发放,检方20日讯后将他声押,法官裁准羁押禁见。 (本报资料照)
被称「烟火哥」的邱姓男子,因为3年前与蓝姓女子有车祸纠纷,他在对方住处附近随意施放烟火报复,又制作蓝女确诊的假讯息传单发放,案经检察官声押,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邱曾因恐吓蓝女被判刑,这次不但再犯又灭证,显然有反复实施犯罪的可能,21日裁准羁押禁见。
邱男在2018年与蓝女有车祸纠纷,但因为赔偿问题双方闹翻,他心生不满,多次在蓝女居住社区附近施放烟火泄愤,被民众戏称为「烟火哥」,检方依公共危险、恐吓等罪起诉,法院将他判刑。
没想到,正当全国防疫提升为3级警戒的时期,邱男本月17日开车在新店区中兴路沿途发放假讯息传单,传单指称,蓝女是自费快筛阳性确诊,她是公务员又不顾他人死活前往新店,「我相信新店会变成第二个万华」
民众拾获传单后,送到辖区新店分局的派出所,警方19日将他逮捕,检方侦讯后,认定他涉犯《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及刑法恐吓等罪,向法院声请羁押。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邱男在案发后丢弃犯案用手机、删除电脑内档案,与人讨论灭证,有勾串证人证词、湮灭证据的可能。此外,邱男曾对蓝女犯下恐吓罪被判刑确定,但他却继续犯罪,这次涉犯4项恐吓罪行,可见经判决后不知悔改,有羁押原因。
法官认定,邱男能够在蓝女的住家群组、她的居住社区散发传单,邱男恐会再犯,虽然他坦承犯行,但并不能排除他有勾串证言的可能,且有反复实施犯罪之虞,有羁押必要,裁定将邱男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