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弥漫的城市
麦田捕手
这一两个月来因为老婆怀孕,经常晚上陪她出去散步运动,结果发现了一件事情, 台湾政府前些时候非常进步的以人性化的诉求提倡烟害管制运动,现在大部分的公共场所都不准在室内吸烟,而当时提倡的离建筑物十公尺这件事情显然是形同虚设,还有公共环境的烟害显然更加严重。
我们两个每天晚上走出去要散步,对于充满了整个城市的抽烟大哥大姐们实在是无奈的很,走在路上,可能前面的人很潇洒的一手插口袋一手刁着烟,不时的左右边轮流吐出绚烂的烟雾,就算是离吐烟者七、八公尺远,还是会被不定向的风给忠实带到我们面前。
不抽烟的我们只好离开人行道,冒险走到汽车的道路上以尽量减少吸入那些二手烟;至于走在骑楼,只要是有开着门的单位,不管是餐厅还是商店还是大楼公寓门口,都会站着最少一个最多七八个很迷蒙的眼神在享受着那吸到胃里面,跟你今天三餐吃过正在慢慢消化已经腐蚀的各种味道混在一起,然后回头再从嘴巴缓缓轻轻的呼出来... 很爽的表情... 。
但是走在骑楼的我们,这时候也只好坞住口鼻,再从骑楼往外走向汽车来往的车道上,避开这些混杂了这所有人胃里面肺里面所有的气体微细的分子合并后从他嘴巴吐出来的东西;有时候雨下的凶, 与其大口的吸那二手烟,我们宁可走出去淋雨,或是冒险与车争道。
各位吸烟的大哥大姐们,如果现在你身边有姐姐妹妹老婆女朋友怀孕,或是你有弟弟妹妹或是自己的小孩子走在路上,你觉得这样的烟雾这么大方的送给这些人吸进肺里,你(妳)会有何感想?难道烟害管制这件事情就是说,室内不准抽烟,所以只要是室内以外的所有空间都是抽烟者的合法地盘,尽情的抽烟吐烟丢烟蒂已经是大家默认的合理行为了?
我这个不抽烟的小市民,无奈的请教有关单位还有所有的社会大众。
●作者麦田捕手,台北,硕毕,软体工程师, 产业分析师。曾居住过加拿大维多利亚、芝加哥,但觉得台湾最好。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