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因化療不孕而離婚 病團盼政府重視癌前生育保存

专家呼吁,政府应加强癌友生育保存,让癌友在治疗之余,能保存生育力。本报资料照片

10月是国际乳癌关怀月,卫福部统计,每年逾万名女性罹患乳癌,其中未满50岁的年轻型患者占32%,其他妇科癌症,如子宫内膜癌、卵巢癌等,发生年龄亦逐渐下修。专家呼吁,政府应加强癌友生育保存,让癌友在治疗之余,能保存生育力。

乳癌病友协会理事长黄淑芳表示,年轻癌友通常没有稳定或较高的收入,不像年纪大的癌友,经济较为稳定,在治疗时无法有过多选择;有些罹癌病友正值适婚年龄或刚结婚,化疗后可能造成不孕,进而影响到家庭,更曾听过许多病友因化疗不孕而离婚的案例,期盼政府重视癌前生育保存议题。

癌友小萍(化名)5年前意外发现自己罹患乳癌,在接受癌症治疗前,先与生殖科医师讨论未来生育的可能,并冷冻卵子与胚胎,过程接受乳癌的手术、化疗、放射线治疗及标靶治疗,近年因癌症治疗状况稳定,去年开始与另一半有了生育的打算。

台湾生殖医学会监事何信颐表示,癌症患者在确诊后,没有太多时间思考生育保存问题,相关流程规画时,应予以简化,方便民众利用,建议可在现有试管婴儿补助系统中,直接增加医疗性冻卵选项,方便第一线医师协助病友申请,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延误。

目前冻卵疗程费用,约在10至12万间。何信颐说,癌友因治疗已面临经济压力,建议政府将补助比率提升至7成以上,或提供2次取卵补助,才能避免癌友因经济问题,忽略生育保存重要性。

何信颐表示,癌友冻卵与一般女性冻卵无太大差异,冻卵最佳时机是35岁以前,非子宫放射治疗癌友,因子宫部位未受破坏,日后成功怀孕率较高,不过,每位病友的状况不尽相同,用药方面应多与主治医师、生殖科医师多加讨论,在不影响治疗疗程的前提下,保存最佳的生育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