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財劃法卡關24年 學者:有如木乃伊躺在「2都、23縣市」棺架
前瞻建设造成县市政府庞大的财政压力,政治大学财政学系教授陈国梁指出,只有修改财划法,初步先让地方政府能课征所得税、消费税,才是有效筹措财源的解方。记者曾原信/摄影
前瞻建设造成县市政府庞大的财政压力,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陈国梁指出,在财政中央集权下,地方财政患寡亦患不均,所谓地方财政自主,不过是仰中央鼻息、濒临全面性崩坏;只有修改财政收支划分法,初步先让地方政府能课征所得税、消费税,才是有效筹措财源的解方。他建议,财政纪律的约束必须放进宪法中,不能让中央一直编预算,再用特别法跳脱约束,要有限制的依据。
陈国梁说,1999年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财划法也配合修正;后续至今,地制法已有13次修正,期间包括2009、2010及2014年三次大修,台湾地方行政区域早已翻转为「六都十六县市」,但财划法20多年来文风不动,有如风化的木乃伊,躺在曩昔「2直辖市、23县市」时代的棺架里。
陈国梁指出,目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仍依据财划法,有钱的税都被中央征收走,如法条明订在整体税收中占比达7成所得税与营业税皆为国税;多年来中央是将部分税收,或直接以统筹方式、或间接以补助方式「归还」地方,却又往往以统筹分配税款与补助款作为规范地方施政的筹码。
他表示,在财划法的「僵尸」架构下,中央财源移转地方的鼎鼐调和,全赖「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与「中央补助款」,分别由财政部与主计总处主管之分配与补助两办法,频繁修正。由于行政规章修正并不须经过立法院,中央完全掌控「鱼与面包」的分配权,地方政府如果想靠自己想办法找财源,其实没有什么办法。
陈建议财划法修法的方向,可以先朝所得税与消费税下放给地方政府,原因即在于所得产生地与消费所在地,当然拥有课税权,而不是均由中央整碗端走,再用统筹款跟补助款分配,那县市政府为何还要努力让民众留在当地工作、居住、消费?如果100元的所得税、消费税,地方能分到20元,势必更将设法让人口移入、加强观光发展。
他也说,当地方政府能自给自足,就能精打细算,预计进帐100元,才去做100元的建设,而不是像现在同时进行很多建设,并期望中央补助越多越好;在目前工料成本、工人薪资均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当中央补助有限,最后可能的情况是自筹款项无法支付,相关建设成为烂尾楼,盖不下去半途而废,业者罢工、提告要钱。
陈国梁指出,修改财划法,让地方政府收到所得税与消费税,相信会是筹措财源的解方,既公平又有效率;此外,地方政府所诟病的许多大型企业总公司设在台北市,设立的工厂污染却在农业县市,报税却集中在总公司,如果修法,初步就能收到工人的所得税与消费税,政府的统筹分配款应加强用于穷乡僻壤,缩短城乡差距。
陈也表示,如果中央仍拒绝下放权力,立法院在执政党一党独大下,拖延日久,地方政府或许可以考虑声请释宪,地方自治为宪法所保障,理应包括中央必须确保地方政府财政无虞,实施自治,而不是都要卑躬屈膝向中央请款,若不修改财划法,财源从何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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