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乐多下「催情药」 店长害打工女瘫软、尿失禁判3年半
▲周男在女大生的养乐多内下药,害得对方出现全身瘫软、尿失禁、瞳孔对光源无反应等症状。(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苗栗一名周姓餐厅店长觊觎打工的女大生小爱(化名),竟拿掺下「催情药」的养乐多给对方喝,想借此性侵,没想到却害她全身瘫软、瞳孔对光源无反应,住院3天。台中高分院近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周男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周男在网路上购买含有Nitrazepam(第四级毒品硝西泮)、Clonazepam & its metabolite (第四级毒品氯硝西泮)、Caffeine(咖啡因)、Lidocaine & its metabolite(局部麻醉剂及其代谢物)与Methylparaben (药品、食品及化粧品之保存剂)等成分粉状药剂1包。
根据判决,2013年12月23日,周男约有男友的小爱到餐厅用餐,他开车去接她时,把药剂掺入预先备好的养乐多饮料,让对方喝下去;两人在餐厅吃饭到一半,他见她因药力发作感到身体不适,将其搀扶到车上。
判决指出,周男原拟对小爱下手,见她虽神智不清,但尚未完全丧失意识,且身体状况不稳定,未敢贸然行动,在路上绕行并停在路边,想等她的药力消退。周后来接到小爱男友的电话,将她载到超商交给对方。
小爱男友及一名小爱的女性友人,发现小爱意识不清、无法自主,且有全身瘫软、流口水、 吞咽困难、尿失禁、瞳孔收放不自然、对光源无反应等症状,紧急送医并报警;她遭下药后身体明显较虚弱,行动需扶持,住院3天才出院。
周男辩称,药剂标榜增加异性好感,异性看到对方会脸红、心跳加速,但没讲到会产生想跟对方性交的性冲动;他当时跟前女友刚分手,想要挽回,所以才把药先用在小爱身上试验,让气氛比较好,若有效果就可以追求对方,并没有想发生性行为。
周男在警询时坦承,原确有下药性侵小爱的犯罪计划,仅因对方服药后状况不稳定,才未下手。法官认为,市面上仅有可使异性在生理上产生性欲的药物,并无所谓可使异性在心理上产生好感的药物,被告辩解已有违常情。
法官表示,被告为满足一己性欲,竟以欺暪方法使小爱施用药剂,虽中止犯行,仍使她身心健康蒙受重创,因罹患忧郁症且中断学业,犯罪所生危害非轻。法官认为,周虽坦承下药,惟矢口否认犯行,态度不佳,虽已赔偿17万元,但未与对方达成和解;法官考量周无任何前案纪录,素行尚称良好,因此判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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