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放冰箱恐变质 医嘱母汤
不少老人家将药品放冰箱,以为可以「保鲜」,高医药学部主任王雅玲直呼「母汤(不要)」。(柯宗纬摄)
不少老人家将药品放冰箱,以为可以「保鲜」,高医药学部主任王雅玲直呼「母汤(不要)」,药品保存首先要注意期限,若过期就要丢弃,除少数特定医师嘱咐的药品可放冰箱外,其他放室温、不曝晒、不潮湿,都必须在有限期限内服用。
民众爱囤药,甚至屡见浪费健保资源的「职业领药达人」。王雅玲指出,民众希望每次都拿到最新的药,但先前的药没有吃完,造成药物囤积,这是不好习惯,也加重医疗资源负担。
王雅玲表示,健保连年亏损,病人能做的就是不浪费药品,也不自行要求医师开药,已领回的药应依医师嘱咐使用,以减少未来不必要医疗支出。
针对民众将药品放冰箱,王雅玲提醒,这是错误观念,部分药品若有特别叮咛要放冰箱才需要,但大多不用放冰箱,否则药品一下冷一下热,会影响药品安定性。她表示,药品一旦开封后,会缩短有效期限,在正确保存下,口服药或药膏可保存3至6个月,眼药水或口服液剂最多保存1个月。但若未过期,但变色、变质、有异味药品必须立即丢掉。
另外有民众喜欢「药物共享」,她直说不建议,尤其是大人的药给小朋友吃非常危险,毕竟小朋友剂量与大人不同,还是要遵照医师及药师开立处方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