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捡尸一夜三次郎 女大生吃完百货早餐告无套男性侵
不要乱来!新北市洪姓男子在夜店「捡尸」,把女大生小如(化名)带回家,他没戴保险套进行3次性行为,她事后怒告他性侵。新北地检署认为,她期间传简讯给朋友也没求救,认定他犯嫌不足,5日做出不起诉处分。
▲台湾夜店盛行「捡尸」文化,也让许多有心男女有机可乘。(图/东森新闻)
检警调查,2月22日深夜,洪男(24岁)到信义区某夜店把妹,他搭讪身材火辣的小如(22岁),两人有说有笑。隔天凌晨,她不胜酒力,被他带上计程车前往西门町MTV看电影,过程中好几度拥抱、舌吻。
据了解,洪男当时以为小如有意思要一夜情,把她带回新北市新庄区的租屋处,一夜激情3次,两人随后到板桥区的百货公司用完早餐才分开。
洪男供称,虽然小如在做爱时有说「不要」,但手还是一直抚摸他的下体,不知道这样是代表她不要;她则说已有抗拒,仍遭对方霸王硬上弓。检方难认定他是性侵,因此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