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案一审宣判 刑期、和解赔偿一栏表
▲信义夜店杀警案,台北地方法院统计,66人判刑,48人达成和解,和解金额3626万元。(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震惊社会台北市信义区SPARK夜店杀警案,历时1年半审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伤害、伤害致死罪」有11人;「伤害、杀人罪」23人;「聚众斗殴在场助势」有31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薛贞国家属要求连带赔偿5129万3528元。台北地方法院进行调解结果,最后一共48人达成调解,总金额3626万元,分「前期款」和「余款」2次付清。目前已履行金额约400多万。
信义夜店杀警案刑期:
曾威豪「伤害、伤害致死」8年6个月。
刘芯彤「伤害、伤害致死」9年。
萧叡鸿「伤害、杀人」9年6个月。
万少丞「伤害、杀人」8年4个月。
周誉腾「伤害、杀人」11年10个月。
许淳凯「伤害、杀人」13年。
易宝宏「伤害、杀人」8年。
李聿均「伤害、杀人」10年6个月。
王培安「伤害、杀人」1年四个月。
陈致霖「伤害、杀人」10年8个月。
郭世均「伤害、杀人」11年10个月。
游家桦「伤害、杀人」11年。
苟桓铭「伤害、杀人」12年。
张博安「伤害、杀人」7年6个月。
王卓涵「伤害、伤害致死」1年6个月。
黄皓瑜「伤害、杀人」8个月。
王俊杰「伤害、伤害致死」1年4个月。
张程翔「伤害、杀人」11年。
李岳泽「伤害、伤害致死」1年4个月。
周柏谚「伤害、杀人」12年8个月。
樊豪「伤害、伤害致死」1年4个月。
叶品成「伤害、杀人」12年6个月。
奚国翔「伤害、伤害致死」1年,缓刑3年。
李俊贤「伤害、伤害致死」1年3个月。
邱宇玄「伤害、杀人」10年8个月。
洪翔「伤害、杀人」11年。
张家玮「伤害、杀人」12年8个月。
李俊杰「伤害、伤害致死」1年,缓刑3年。
曾威瑾「伤害、杀人」10年6个月。
邱一刚「伤害、伤害致死」3个月,缓刑2年。
张家恩「伤害、伤害致死」8个月,缓刑3年。
陈建宇「伤害、杀人」10年6个月。
廖嘉俊「伤害、杀人」12年6个月。
刘瀚阳「伤害、杀人」1年3个月,缓刑3年。
王思凯「伤害、杀人」7年6个月。
※其余皆犯「聚众斗殴在场助势」被判2到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得缓刑或易科罚金。
信义夜店杀警案调解赔偿:
曾威豪,应给付总额500万元。
刘芯彤,应给付总额150万元。
萧叡鸿,应给付总额200万元。
万少丞,应给付总额150万元。
周誉腾,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许淳凯,应给付总额150万元。
王培安,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陈致霖,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郭士均,应给付总额120万元。
苟桓铭,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樊豪,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洪翊,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张家玮,应给付总额120万元。
李俊杰,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王思凯,应给付总额100万元。
※其余被告,应给付调解金额15万元至9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