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放生许可制、全面禁用捕兽铗政院修法未过

李孟谚转述苏揆要求修法周延(政院提供)

政院原拟今天通过「野生动物保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要求放生野生动物要经主管机关同意,修法也要全面禁用捕兽铗。但苏揆上午认为修法还要更周延,已指示政务委员张景森农委会重点盘点内容

行政院秘书长李孟谚转述,苏揆认为「野生动物保育法」的修法还有需更加周延的地方,所以已请政务委员张景森及农委会,针对外来种入侵如何防止根除、危害本土种的放生活动、捕兽铗如何全面遏止,相关问题再做盘整,补充修正法案再送院会讨论。

政院原定通过版本,是针对黑熊、石虎等野生动物因误触兽铗而受伤事件频仍,广受动保团体社会大众关注。为彻底防杜兽铗不当伤害野生动物,打算修法将全面禁止兽铗使用;另外,修法同时也强化野生动物释放之管理,未经主管机关同意者,将处以新台币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