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子女扣除額 未成年可按年加扣

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时若遗有子女,每人可自遗产总额中扣除56万元,若子女未成年,还可以根据子女年纪距离成年的年数,每年加扣56万元。

国税局指出,若子女抛弃继承,而由孙子女继承时,计算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时,仍以抛弃前可扣除数额为准。举例而言,老王离世后留下两名子女,均抛弃继承,由四位未成年孙子女继承,扣除额只能以原来两位子女继承可扣除数额为扣除额,也就是112万元,不能以四名未成年孙子女计算。

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子女,继承人办理遗产税申报时,可列报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以2024年案件而言,每位可列报56万元扣除额,而子女若未成年,可按年龄距离成年年数,每年加扣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