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染疫入境 全民当冤大头
移工带疫入境,人数连创新高,印尼跃升为境外移入病例头号来源,甚至200多天零本土病例的佳绩也可能为此破功。庞大医疗花费估计1至2亿元,恐悉数由全民埋单,令人不禁要问:这样的境外移入真的无法避免吗?外籍移工医疗与防疫费用,依法真该全民负担吗?政府预算支出的法律权限,可以防疫指挥官说了算?立法院和审计部又怎么看?
首先,移工带疫入境,早已不是新闻;自启动菲律宾入境检测,即发现有移工感染,相关主管机关应有充裕时间可采取有效作为,加以防范。入境移工乃是锁国政策下因应雇主需要而特许,卫福部自当与劳动部妥善协调规画可行之防疫配套,始可视防疫量能,适量开放。
移工入境之防疫配套必须完整,且包括合法合理的权责与费用归属。法令明订外国人士来台工作审查事项包括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在全球疫情肆虐下,自应将新冠感染之检验事项增列于健康检查合格之要求中。同时,雇主或仲介单位须准备足量且合格的居家检疫资源,此应纳入许可入境的名额考量中,若检疫资源不足,就不应快速大量许可入境。拟照顾高风险长者之外籍看护工,应比照外籍学生,于检疫期满后再次检验确认。至于若入境后才验出感染,亦应依据外劳管理法令规范,并参考他国作法,该遣返即遣返、该延长检疫即延长、该治疗即治疗。
上述各事项之费用,应依外籍劳工相关法令规范,该雇主负担即应雇主负担。倘若政府体恤业者而欲部分动用纳税人血汗钱给予补助,亦应有法源依据,例如是否符合纾困条件,透过适法程序为之。公帑使用,必须公私分明,一切依法,否则,不应准予核销或决算。移工非我国公民、非因公务入境、又非在我国遭受感染,岂是信口扣上防疫两字,就可叫全民埋单?若真如此,也要追究失职责任。
武汉包机一人阳性就令指挥官难过掉泪,但欧美一日数例移入还不打算锁国;入境普筛只针对菲律宾、印尼,却创下两度单日新增20例的纪录;外籍人士来台工作全民埋单、本国公民长期缴税、缴健保费却可能无法入境。如此前后矛盾、权利义务混淆的防疫,不仅违反科学逻辑,亦不循法令与预算界线。当初声称小明一人有可能崩溃全台医疗体系,如今100多例移工确诊,虽不确知医疗体系崩溃了没有,但,全民信心确已溃堤,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