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堕胎面临3年半徒刑!34周胎儿惨遭拖出子宫「淹死+焚毁」
▲南韩首尔一名医师为未成年少女施行堕胎手术,将胎儿活生生淹死。(示意图/CFP)
记者罗翊宬/编译
南韩过去曾将「堕胎」视为犯罪,直到2019年4月才由宪法裁判所(宪法法庭)视堕胎罪为违宪!首尔一名妇产科医师A某为未成年少女施行堕胎手术,将满34周、体重2.1公斤的胎儿从少女腹内剖腹取出后活活淹死,并以处理医疗废弃物为由送交回收业者焚烧。对此,大法院(最高法院)在三审中以杀人罪、毁尸罪嫌判该医师3年半徒刑。
根据韩媒《京乡新闻》报导,A某于2019年3月替一名未成年少女以剖腹的方式实施非法的堕胎手术,尽管胎儿已届满34周、且体重达2.1公斤,已接近正常婴儿的体重,但少女母亲向医师表示,少女是因为遭人性侵才怀孕,A某受不了少女母亲再三请求,不得已下才替少女实施堕胎手术,并称少女赴中胎儿不健康、恐难以久活。
于是A某以剖腹方式,将胎儿从少女子宫取出,尽管当时胎儿的哭声十分宏亮、响彻整间医院,但A某还是将胎儿浸入事先放满水的水桶。胎儿被活活淹死,A某将婴尸送进冷冻库保管,最后还将婴尸以医疗废弃物送交给回收业者「烧毁」。
▲妇产科医师将婴尸冷冻,送给回收业者焚毁。(示意图/CFP)
由于A某的犯案时间与南韩宪法裁判所宣布堕胎罪「违宪」的时间点相当接近,因此屡屡成为法庭上的攻防焦点!尽管宪法裁判所宣告堕胎罪违宪已达1年,A某还是于一审被认定犯下堕胎罪、杀人与毁尸罪,判处3年6个月徒刑、吊销执照3年,曾参与手术的麻醉师与护理师坦承,并无证据能够证明胎儿不健康。
不过二审在业务堕胎的罪嫌上,因堕胎罪被认定违宪,因此判处A某无罪,然而其杀人、毁尸等罪嫌证据充分,因此仍认定A某有罪,维持3年6个月之判决、同时取消一审吊销执照3年的判决。
而在三审中,大法院主审大法官李起宅(이기택)维持二审判决。报导指出,尽管线法裁判所已认定堕胎罪违宪,要求在时限内(2020年12月31日)完成修法,不过南韩国会却仍未完成相关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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