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乐视网年报审计业务未勤勉尽责 信永中和被罚没逾452万元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信永中和在乐视网2015年、2016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责令信永中和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509434元,并处以3018868元罚款;对信永中和注册会计师常晓波、白西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虚增业绩,其中2015年、2016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8295.18万元、43276.33万元。信永中和为乐视网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及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与销售收入及利润无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常晓波、白西敏,各年度审计服务费均为754717元,共计收取1509434元。
证监会指出,信永中和在对乐视网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未对广告业务“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穿行测试;未执行控制测试;IT审计测试——方舟系统的审计结论缺少证据支持;未对广告业务收入设计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未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替代程序。
证监会表示,信永中和在对乐视网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对乐视网内部控制缺陷的判断存在错误;对乐视网内部生成的信息,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内部生成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营业收入实质性测试程序中,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营业收入实质性测试程序中,部分测试样本计算的广告实际投放收入与订单金额存在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证监会认为,信永中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在相关年度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常晓波、白西敏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最终决定:责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509434元,并处以3018868元罚款;对常晓波、白西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