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副总自诉郭新政、盛竹如 高院判决今出炉
郭新政(左)、盛竹如(右)合作拍摄「谁摔死了李新」影片,遭自诉加重诽谤,获判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国泰世华银行庄姓副总,指控郭新政、盛竹如等人,说指她配合前立委罗淑蕾漏盖台支,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为对社会瞩目之公共事务,可受公评且具公益性,判决郭新政及盛竹如无罪确定。
高院认为,郭新政凭借亲身经历以及查证结果,主观上有相当理由,确信指摘庄姓副总之事为真实,藉亲身经历以及查证结果,主观上有相当理由确信指摘自诉人之事为真实,且盛竹如依被告郭新政转述之亲身经历、查证结果以及提供之资料发表本案言论,堪认有相当理由确信所述为真。
高院认为,郭新政、盛竹如所指摘者系社会瞩目之公共事务,可受公评且具公益性,庄女应有较一般私人更大之容忍程度,其2人所为言论并未超出适当评论范围,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