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等,江西江州农商行被罚6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州农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保证金;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等,被罚款6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浔金监罚决字〔2024〕12号
被处罚当事人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前调查不尽职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保证金;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6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3月15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江西江州农商行赛城湖支行行长、客户经理张军,对江西江州农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保证金;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事项负有责任,并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浔金监罚决字〔2024〕13号
被处罚当事人
张军(时任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城湖支行行长,客户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尽职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保证金;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处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3月15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