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单身、婚育租金补贴9/2上路!最高可领5千元...2.4万人受惠

记者吕欣玫/综合报导

租屋青年有福了!内政部9月2日起开办单身青年及婚育家庭租金补贴,主要补助对象为20至40岁单身青年、2年内新婚家庭,以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儿)家庭,依身分地区每月可领2600元至5000元不等,共有2万4千户名额可受惠,以协助减轻租屋负担。

▲租金补贴金额表。(图/内政部提供)

行政院核定内政部所提「协助单身青年及鼓励婚育租金补贴试办方案」,内政部指出,本方案将所得限制放宽至最低生活费2.5倍以下,以租赁房屋所在的直辖市、县(市)作为所得限制的标准,并以107年度总所得为计算依据。

举例来说,在台北市租屋的单身青年,107年度平均每月所得须低于4万1,450元;若是在桃园市租屋的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107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须低于3万6,445元,夫妻2人加上1名未成年子女的计算方式,为夫妻107年度总所得除以12个月后,再除以3人,即可判断是否低于3万6,445元的限制。

对于常有民众反应房东考量课税问题无法申请租金补贴,内政部表示,政府现在已修法,使公益出租人享有综合所得税、房屋税、地价税等3项税赋优惠,如有空余屋之屋主,可考量将住宅出租给租金补贴的民众,也能够安心出租、合法节税

另外,内政部提醒,住宅法第3条规定公益出租人须为住宅所有权人,因此,租赁契约上所载出租人若非住宅所有权人,将无法认定为公益出租人。

至于租屋补助申请方式,内政部指出,可至临柜、邮寄及线上申请,若民众要到现场申请或邮寄资料,则要到租赁地的直辖市、县(市)政府申请,而申请时除附上申请书外,还要附上户口名簿影本、租赁契约影本、邮局存折封面影本及建物登记资料,其他文件则视身分提供。

内政部也提醒,建物登记资料可向房东索取承租住宅的权状影本,若房东不便提供,可向地政事务所申请第二类的建物登记誊本,不需所有权人亲自申请或事先取得所有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