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宥勝強制猥褻高院言詞辯論終結 若未獲緩刑得入獄
艺人宥胜被控8年前跨坐、强吻女助理,一审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处8月徒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言词辩论终结,相较上次准备程序庭结束后宥胜对外道歉,今只对记者说「小心、小心」,随即快步上接应的轿车离去。
宥胜(原名王宥胜,42岁)在9月24日高院首次开庭时说,对于过去犯的错误,「很后悔、非常愧疚」,想向受伤的女性表达最深切的歉意。他说「会努力地、深切地去悔改、去反省」,希望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高院今年行审理程序,调查犯罪事实与量刑辩论,告诉代理人也未受访。
检方指控,2016年底某日,宥胜结束工作,提议送女助理返回对方新北市新店区的住处,女助理同意,于是驾驶宥胜的车子返家,两人抵达后,宥胜借口要借厕所进入女助理的屋内。
宥胜上完厕所后未立即离开,突然以面对面姿势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双手,解开女助理的内衣,舔耳后再摸胸猥亵。女助理不从而抵抗,宥胜才停手。
今天庭期从早上9点30分开始,表定庭期仅「10分钟」,但至10点15分才庭讯结束,法官依程序询问宥胜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定宣判期日。宥胜步出法庭时未说明是否达成和解、获得原谅,若二审原持一审判决、未予以缓刑,宥胜得入狱服刑。
台湾高等法院今审理艺人王宥胜被控强制猥亵案,今言词辩论终结,王步出法庭时仅对守候的记者说「小心、小心」,随即快步上接应的轿车离去。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