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冰醋酸稀释却标「酿造食醋」 明年7月起最重罚400万

食醋醋酸稀释却标「酿造」,明年7月起最重罚400万。(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你知道自己喝的是什么醋吗?卫福部食药署今(6)日公告「包装食用醋标示规定」,要求添加其他原料调味液的食醋,应在包装明显处添加「调理」或「合成」等字样新制将于2018年7月正式上路,届时标示不全者,可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若以醋酸或冰醋酸稀释却宣称酿造,则涉嫌标示不实,最重可处400万元罚锾。

食药署食品科长李婉媜表示,现行食安法》第22条已规定,添加原料都需如实标示,新制以「酿造食醋」、「调理食醋、「合成食醋」做区隔,是让民众一看包装,就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醋,无需再盯着包装看半天,提升购买方便性

该规定要求以谷物、果实、酒精酒粕糖类等原料之酒醪或再添加酒精经醋酸发酵,应于包装明显处加注「调理」字样;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释液添加糖类、酸味剂、调味剂食盐等制成之调味液或以此调味液添加酿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应于包装明显处加注「合成」字样。

李婉媜说,该规定自明年7月1日实施,自公告日至生效日即为缓冲期间,且生效日是以产品的制造日期为判定。若包材未能于缓冲期间及时消耗,旧包材得以标签黏贴方式补正,但应具有不易撕除、脱落等特性,且须完全覆盖不符规定之标示内容,以免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