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冒充「台湾金萱」5手摇饮店衰买到 17万杯已喝下肚
▲高雄茶叶商混越南茶标榜台湾金萱茶遭查获。(图/翻摄公司网页)
记者许宥孺/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陈姓男子从事茶叶经销,他向其他贸易公司购买低价越南茶叶,再将越南茶叶和台湾茶叶混合,并贴上「阿里山金萱」、「台湾特金萱茶」等标签高价翻倍贩售。检调调查,有5家手摇饮店向陈男购入茶叶,至少17万杯被喝下肚。陈男犯后坦承不讳,高雄地院审理后,依诈欺取财罪判刑1年、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8万元,公司另被依食安法判罚10万元。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经营一家茶叶公司,负责原料购买、制造、条配和销售,他明知食品应据实标示原产地,却在2021年8月起,以每斤153、160元价格,向2家贸易公司购买越南茶叶,并指示不知情的员工,将越南茶和台湾茶叶依配方比例混合,调配成「台湾冬阿里山青茶」、「阿里山金萱」、「台湾特金萱茶」、「台湾澈蜜绿金萱」、「台湾冬季特金萱」、「黄金乌龙茶」等商品,并在产品贴上原产地为台湾的标签贴纸。
▲陈男将混制茶翻倍贩售。(图/翻摄自pixabay)
陈姓男子要求员工,以LINE向客户推销茶叶,并在自家公司网站贩售混和茶叶,每斤标价180元至340元不等价格,陆续有5家手摇饮店、咖啡店向陈男购入茶叶共870斤,从中获利41万4000元。
高雄市调处获报后,向陈男的公司购入茶叶并送至行政院农委会茶业改良产检验,判别结果确实为「境外茶」,因此持搜索票前往执行搜索。每斤茶可泡200杯手摇饮,检调估算,陈男售出的茶叶至少有17万杯已被消费者喝下肚。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不讳,已向5家不知情的手摇饮业者达成和解,并缴回犯罪所得16万7500元。法官认为他犯后态度良好,依诈欺取财罪判刑1年、宣告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8万元;另公司被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罚10万元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