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妇做乳房重整突昏迷 家属怒告医师求偿 法官:医疗行为无疏失
越南籍妇人重整乳房在手术台上陷入昏迷,家属代她对诊所提告求偿,法官认定医师无过失判免赔。(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越南籍黎姓妇人3年前到高雄某知名医美诊所进行乳房修整手术,突然心跳骤降陷入昏迷,医护紧急抢救后救回性命,但她已呈现重度昏迷,家人认为诊所有过失,代她提告向诊所求偿490万。但诊所辩称,黎女是乳袋破裂进行置换手术无疏失,法官认定手术过程无疏失,此手术非消费行为,因此判诊所无责免赔。
黎姓女子嫁来台湾之前,曾在越南进行隆乳手术,来台湾后,发生左侧乳袋破裂,左右两边胸部大小落差很大,必须进行手术重整。2021年1月4日,她到高雄某医美诊所进行手术,准备把破裂的乳袋取出,再置入新的假乳,没想到麻醉后,手术进行到一半突然心跳骤降,差点死在手术台上,两位医师对她进行抢救后恢复生命迹象,诊所紧急将她后送大医院救治。
黎妇到大医院治疗后,恢复生命征象,但已重度失智陷入昏迷,家人代她向医院提告求偿490万元。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期间,黎女于去年底病危过世,由女儿承接,替母亲打官司。
负责对黎妇手术的医师辩称,当天手术时,主刀的医师帮黎女左胸取出破裂的乳袋,因乳袋渗出填充液,花了1个多小时才清理干净,要填入新的假乳时,黎女突然心跳变慢后停止心跳,经紧急抢救,把黎女救活,过程中并无疏失。
法官认为,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商品服务采无过失责任制度,迫使制造商、服务提供者担负较重的责任,但黎女的乳房整型手术属医疗行为,而医疗过程有危险性,治疗结果具不确定性,加上医审会鉴定报告也认定诊所没有过失,因此判诊所无责,驳回黎女女儿之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