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的监管政策无需“观望”,已然很明了

来源:本站教育公众号(wyedu163)

在线教育当前正身处监管风暴之中:在线教育监管、通报、公示的信息层出不穷;机构方或主动或被动的整改动作相继推出。

监管聚焦,不无道理。

昔日明星公司学霸君的倒闭,贩卖焦虑的教育广告投放应接不暇,教师资质屡屡被爆不合规行业非良性竞争内耗严重、甚至引发中纪委点名......

从结果端来看,在线教育也在监管聚焦后朝着合规有序方向发展

当然这一过程阵痛的,因此不少从业者认为这是在线教育遭遇的一场“黑天鹅事件”,但其实,当下的一切监管都有迹可循、也在原定轨迹之上。

“沉寂”的广告、下架的学前课程、危机下的启蒙

2021年在线教育的日子,并不好过。

作为效果广告和品牌广告的主要客户主体,在线大班课几乎从今年1月起,在当前广告市场就一直处于沉寂状态。铺天盖地的户外广告、连续刷屏信息流广告,这些碎片曾堆积起来的几十亿投放获客故事已然成为历史。

尽管北京市教委已经公布暑期时间,但很明显,在线大班课选手今年关于暑期招生的投放策略及投放金额的信息迟迟未揭开面纱,常规的市场投放量级也在明显缩减。

以抖音投放平台为例,在线大班课低价体验课的信息流广告中指数级递减,一些属于官方的抖音号正通过高密度、长时长直播带货来售卖低价体验课,但单个账号直播过程中的百位甚至十位数的观众数量显然无法达到过去密集信息流所能覆盖的推广度。

(直播带货正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过去的信息流低价课广告)

从K12年龄段向下延伸,是低幼启蒙赛道选手难掩焦虑。

自今年3月起,“禁止6岁以下的学科培训包括语言类培训,禁止面向6岁以下的线上教育培训”的传闻就不断。

虽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国家和地方出台政策以官方渠道发布内容为准,谨防误传形成不确切信息。但自4月起,多家低幼启蒙机构自发性更名,在名称中去掉“课程”属性、强调素质培养;并在动作上拓展除语数外之外的更多素质品类(美术、写字)课程,上线综合素养、家庭教育等内容的举措,似乎也从反面验证了“规范校外培训及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这一大方向的准确性。

而随着K12、低幼启蒙两头的课程产品开始走向“合规”,承接二者的“学龄前且带有升学属性”的课程,自然也无法独善其身。

4月底,学而思网校、猿辅导、作业帮直播课等大班课品牌被爆已经下架针对学前儿童的课程,机构客服也在联系用户进行后续的退费举措。

之所以单列这类课程,是因为从3月底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的政策来看,这类课程严格意义上并不等同于当前诸如斑马瓜瓜龙这类启蒙产品。

在过去,这类课程在大班课APP中拥有自己单独的学龄段——“大班”,有的机构甚至还会细化出“小班”、“中班”,并列于K12学段的“小学一年级”之前,课程设计带有一定的升学属性。并且从企业运营的角度来说,这类课程一头衔接着低幼启蒙产品,一头衔接着K12大班课,拥有核心关键导流作用。

(此前多家大班课APP均设有学前课程,当前这类课程均已下架)

在去年,有机构还曾表示将设计更多的动作,促进旗下低幼启蒙产品向旗下K12大班课下沉学段“小班”、“中班”、“大班”的转化工作。但很显然今天这条路径将彻底被堵死。

无疑,对于在线教育企业尤其是涵盖上述三块业务的在线教育企业而言,今年是最严监管之年,也是受重创之年。但从监管政策来看,目前只有《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这一项新政策出台。

于是有人发出拷问:为什么今年会严打在线教育?在线教育将来会怎么管?会管到什么程度?这种业态是否还能存在?何时明细的监管政策会落地?

但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早已非常明了。

监管本就在原定轨迹之上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此前其实已经有两份核心关键的文件出台。

其一是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其二则是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

前者适用于整个校培机构大环境,后者专指在线教育。但二者在核心监管理念上都保持着基本一致:肯定在线教育的积极作用,但也明确当前在线教育的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及时有效的监管是必然的,监管将对在线教育长远发展产生健康促进作用。

如国办发〔2018〕80号文件所言,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也如教基函〔2019〕8号所言,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具体到在线教育企业身上,到底该如何诚信规范经营?教基函〔2019〕8号其实早已对重点排查监管的几个核心方向做了明确:

其一是师资合格,监管要求从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相对比今年,是多家机构被点名有授课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有机构更是在公示的教师资格证中造假。

其二是经营规范,监管明确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此举主要指的是预收款机制、涉及提前招生。

同样相对比的,是多家机构被点名出现提前招生、暑秋连报的违规招生现象,甚至还有机构引诱家长学生购买所谓的“虚拟货币”提前锁死续报名额。

其三是行业自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此举主要剑指招生广告、退费等问题。

对于这点已经无需赘诉,今年上半年在线教育集中整治的重要范围之一就是不合规的“招生广告”。

可以明确的是,上述三条都是在2019年就已经下达的监管要求,这些要求非常明确,但与这三条相关的不合规动作却在2021年非常典型地出现在舆论视野中。当然这背后是内卷的行业竞争使得这些监管要求所映射的问题被在线教育企业选择性地忽视了,或者说在“商业利益”面前被取舍掉了。

此外,对于上述条例的监管节奏,教基函〔2019〕8号文件曾经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从落实来看,2019年确实是在线教育企业的集中备案之年,而2020年或许受疫情爆发、“停课不停学”所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推迟了相关部门对在线教育的监管。

只是,虽迟但到。在这个层面来说,2021年这一系列强整顿只不过代表着在线教育的监管节奏回到了原定的轨道之上。

而在监管节奏推迟过程中又享受到疫情下流量红利的在线教育企业也自然应该在这时候重新审视并且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在未来,当然不排除关于在线教育或是更大类别的校外培训的监管细则还会陆续出台并且不断完善,但从过往出台政策的核心宗旨来看,政策不会“堵死”在线教育的未来,在线教育的前途命运,最终还是掌握在这场商业与自我良心的博弈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