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大量倍拉維抗病毒藥將過期?疾管署數據澄清

近期COVID-19抗病毒药物「莫纳皮拉韦」改有条件使用,遭质疑与大量「倍拉维」将过期,才更改用药规定。疾管署今天澄清,并非事实,效期至今年8月底的药物仅744人份。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8日修订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 抗病毒药物莫纳皮拉韦(Molnupiravir)使用条件,将原先「可降低死亡率建议使用」和「条件下使用」两项,改为「有条件下使用」,被外界质疑是技术性阻挡开立莫纳皮拉韦,与有大量倍拉维(Paxlovid)将过期有关。

卫福部疾管署副署长曾淑慧今天回应媒体,据统计,目前倍拉维全国总库存量约38万人份,药物保存有效期限介于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底间,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药物仅744人份,占总库存量千分之2,倍拉维每天全国总使用量为1400人份。

曾淑慧强调,并没有外界质疑的「有大批倍拉维即将过期」情形,疾管署有监测及储备管理机制。另外,这次莫纳皮拉韦用药条件是为提供更佳的治疗建议,依国际实证资料及专家意见进行调整,并非无限缩用药。

曾淑慧进一步说明,世界卫生组织(WHO)早在去年9月公布的治疗指引,基于药物疗效和作用机转,将莫纳皮拉韦列为有条件建议药物,用于治疗非重症,但有极高住院风险的确诊个案,同时建议应采取相关的缓减措施,减少药物可能造成危害。

曾淑慧表示,发表于国际期刊的英国ThePANORAMIC trial的临床实证资料显示,莫纳皮拉韦于Omicron病毒株流行期无法有效降低已接种过疫苗、而且具有重症风险因子的COVID-19门诊患者住院及死亡风险,但对于临床试验结果推论在多国专家间仍存在争议。

曾淑慧说,经检视国际间诊治指引用药建议、最新临床实证及国际作法,建议以倍拉维优先,只有在医师评估过病人用药风险后,如洗肾患者或正在服用药物可能产生交互作用等,当无法使用优先建议药物,或临床上无其他替代疗法,只适用莫纳皮拉韦治疗的条件下才建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