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110萬 台南前議員曾順良認罪一審獲緩刑
台南市前议员曾顺良被控以人头担任助理,向议会诈领改制后第1至2届议员助理补助费等110万元,检方依涉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嫌起诉曾及许姓女助理等10人,今天下午宣判,曾判2年,缓刑5年,并应缴100万元。另许姓女助理等9人分处1年11月至4月不等徒刑。
检调调查,曾顺良自2010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担任第1届、第2届南市议会议员。曾涉借用他人名义,制作不实聘书、市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遴聘异动表等资料及检附个人薪资帐户存折影本,向市议会申请公费助理补助。
经议会承办人员形式审查文书后,依申请资料将各项助理不实事项输入电脑,并按月登载在市议会补助议员雇用助理人员经费印领清册,按月拨付助理补助费用及年度春节慰劳金。
据统计,第1届市议员任期共诈领108万1500元、第2届市议员任期共诈领2万8000元,诈领金额总计110万9500元。检方依涉使公务员不实登载公文书、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嫌,起诉曾及许姓女助理等10人。
南市前议员曾顺良被控以人头担任助理,向议会诈领改制后第1至2届议员助理补助费等110万元,台南地院下午宣判。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