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团11人无保释放 检抗告重裁全押

台南地检署侦办一起以泰达币作为犯罪工具的诈骗集团,上个月在台北、台中等地逮捕集团成员11人。(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地检署侦办一起以泰达币作为犯罪工具的诈骗案,上月在台北、台中等地逮捕诈骗集团成员11人,并扣得「教战守则」等事证后,怀疑涉嫌诈欺、洗钱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经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却被法官裁定全数无保释放,被外界质疑纵放诈团。经检方抗告二审发回后,地院20日重裁以有串证之虞全数羁押禁见。

法官指出此案运作时间非短,被害人数众多,受诈骗金额甚钜,影响层面甚广,相关金流、虚拟货币来源及去向、共犯分工情形,均需加以厘清,被告等人均有羁押必要。

外界质疑拖20天才重开庭,地院解释此案12月1日发回时为夜间,分案后法官考量被告人数多达11人,加上辩护人数近20人,且所在地分散中北部,难以指挥法警送达并立即开庭;鉴于传票需预留10天合法生效期,一旦被告无故不到,在合法送达前提下才能拘提,因此订20日开庭。

台南检警循线逮获涉伪装虚拟币商、专替诈团洗钱的「诈欺水房」11人,还查扣教战守则,声请羁押时法官认为教战守则只是公司内规,金流分析报告也不足以证明被害人购买泰达币来源是诈团电子钱包,裁定全数无保请回,警方认不符实务经验,检方也认定法院认事用法有违误,经抗告后,台南高分院废弃发回重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