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声请再议遭驳 汪建民被控诈欺不起诉

汪建民在《小明星大跟班》分享包皮感染的经验。(图/小明星大跟班)

艺人汪建民因经济拮据,透过蔡姓女粉丝,向某医院刘姓女志工借得600多万元,汪因没按期还款,刘妇告汪、蔡2人诈欺;台北地检署因考量2人已与刘妇和解,予以不起诉,但事后刘妇反悔向高检署声请再议,高检署认为此案为民事纠纷,驳回再议,汪建民获不起诉确定。

检方调查时,汪建民表示,他原本按月最多1个月可还6至7万元,因后来周转困难才未还。蔡女承认替汪借款,哽咽否认2人有诈欺犯意。

检方认为汪、蔡2人并无刻意隐瞒借贷状况,且汪称近期已接到戏约,将赴大陆拍戏,并已与刘妇和解,同意1年内还完,认为本案为民事债务纠纷,认定汪、蔡2人不构成诈欺。

今年7月,北检将汪、蔡2人不起诉后,刘妇认为2人没诚意还钱,反悔向高检署声请再议,高检署认为2人并未施用诈术借钱,是刘妇自行评估后才借款,认定属于民事纠纷,驳回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