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身障停车优惠 挨批全国最严
彰化县议会民进党团10日希望县政府能检讨改善身障者停车优惠机制。(孙英哲摄)
多数县市的身心障碍民众持有停车位识别证或专用车牌,使用公有路边停车格即享有停车费免费优惠,然彰化县规定身障者停车需停在公有身障停车格才有优惠,停一般车位则无,且仅半价优惠,被质疑全国最严苛。彰化县议会民进党团10日希望彰化县府检讨、改善相关优惠机制;县府表示,会兼顾身障者权益再行评估。
彰化县内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共1万7000多人,依2016年修订的《彰化县公有公共停车场收费及管理自治条例》身心障碍停车位费率规定,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停放公有身障停车格前2小时半价优惠,目前费率为每小20元,即每小时收费10元。
民进党彰化县议会党团总召李俊谕指出,许多县市对身障者使用公有停车格都有免费优待,且没规定必须停在身障停车格,免费停车的优惠从数小时到全天都有,彰化县对身障者停车优惠不但和六都天差地远,也比不上邻县南投、云林。
县议员周君绫说,彰化县对身障者的停车优待是全国最苛刻,前2个小时半价优待,等于只优待20元,建议县府增加县内公有公共身障停车格数量,并修订自治条例的收费标准,至少要调整为免费停车2小时,并放宽为一般车位也有优惠。
县议员赖清美表示,身障者若将车停在公有路外停车场停车,出场时还要透过对讲机告知收费人员,才能享有前2小时半价的优惠,不少身障朋友不知道有优惠,有人则是觉得太麻烦,仍按一般费率缴费,美意形同虚设。
县府交通处昨天指出,针对身障者停放路边停车格的收费优惠,考量停车格周转率、避免被长时间占用,及停车格不足,自治条例才修订前2小时采半价优惠,未来会依停车空间成长率及各乡镇市发展需要,持续滚动检讨,评估增设身障停车格位或路边停车格位,并研议放宽停车收费优惠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