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雲林綠能弊案 起訴14人

彰化县竹塘乡公所在迁葬公墓用地上,标租设置太阳光电设施,爆发贪渎弊案。图/民众提供

彰化地检署接获检举,竹塘乡公所推动第二、第六公墓及幼儿园屋顶太阳光电标租案有弊端,调查发现林淑女丈夫蔡男与开发公司负责人江男、李女充当光电掮客,游说蔡硕任让指定光电业者得标;蔡硕任再指示公所课长、承办员配合,违法泄漏标租地目、公墓迁葬清册等资讯。

蔡硕任在乡代会提案,将标租案租期延长至廿年,林淑女裁定「照案通过」,公所也设下投标厂商资本额一点五亿元以上要求,汰除其他厂商投标。

检方查出,该厂商二○二一年得标,可收取廿年台电再生能源趸购电费四点二亿余元,光电业者将贿款一八六一万元给李女,李女扣除酬劳后,将一四四七万元给蔡男,蔡再将其中六百万元存入妻子林淑女帐户。

业者同年再游说蔡硕任将公有零售市场屋顶、竹塘公园风雨球场屋顶等,供设置光电系统,可售电台电获二七三四万元,业者再支付蔡男七十七万多元。

蔡男、江男去年又游说钟东荣、杨世彬,将二仑自强果菜市场、垃圾掩埋场太阳光电标租案让指定业者得标,约定设置发电容量每峰瓩贿款二千元,因有竞争厂商,钟要求提高到二三○○元;得标后,李女将九二○万元由江转交钟的刘姓司机;另约定杨世彬每峰瓩贿款一七○○元,三掮客每峰瓩开发费三○○至一七○○元。

蔡硕任、林淑女、杨世彬等人否认犯行,日前交保;原在押的钟东荣昨坦承部分犯行,检方以一百万元交保,掮客蔡男以八十万元、李女一五○万元、江男一二○万元交保,钟东荣刘姓司机十万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检方昨依贪污等罪起诉十四人,以林淑女恶性重大无悔意,向法院求处十二年以上徒刑,钟东荣、杨世彬求刑十一年以上,蔡硕任求刑八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