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竞》吴思怀应质询卫服领域
大陆军机轰6在上个月底进入海峡中线东侧,引发是否挑衅的争论。(图/空军司令部)
两天有媒体找我评论吴斯怀委员书面质询引发争议的问题,我当时拒绝受访,表明不愿在未曾实际看过吴委员实际质询内容前发表评论,下面是吴斯怀委员书面质询全文,脸友看完后,我有几点意见提出给各位参考,首先,我们先看吴斯怀的质询稿:
109年2月28日吴斯怀委员行政质询稿:
本院吴委员斯怀,针对国防部证实大陆军机本(2)月第二次越过海峡中线,特表刍议。建立全民国防共识,及面对两岸情势应有的忧患意识,是本席为捍卫中华民国主权向来的呼吁及主张。然正确的国防认识有利全民国防建立,反之;则会因误导而致民心惶惶社会不安。
国防部日(28)前侦获大陆轰6机经西南海域进入巴士海峡,期间派出战机升空拦截,全程监控,并无异况。事实上;本(2)月除大陆在9、10两日亦有歼11等多型军机绕台,执行远海长航训练,其中一次越过海峡中线外;美军12、13日也有MC-130J型机、B-52轰炸机及P-3C反潜机,分别在台湾海峡中线、东部空域及鹅銮鼻外海飞行。惟据『国际法』在没有侵入领空且遵守「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惯例的状况下,不论美军或共机经(绕)过台湾周边空域,法理上并不能算是对我国有显著的挑衅意味。只是由于两岸关系现况的不佳,致更触动彼此军事对峙的强度。海峡「中线」其实是台湾海峡一条『无形』界线,全线绝大部分系处公海,是原美军协防台湾时据「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单方面划定,因而成为台湾海峡两岸军事和平底线的『默契』。
而领空(Airspace)是指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12浬)上空的空气空间,属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绕台究竟是经过台湾「周边空域」还是『侵犯领空』相差亟大!本席除吁请建立全民正确国防认知外,亦提醒国防部;与其注意大陆军机绕台与否?倒不如重视共军在出海作战操演中所展现的联合作战序列,及同时饱和攻击的能力,此才是对台海防御影响深远的威胁。特向行政院提出质询。
说明:
一、「台湾海峡中线」简称台海中线、海峡中线;是台湾海峡的一条无形界线,从北纬27度、东经120度〜北纬23度、东经118至北纬23度17分、东经117度51分,为一条呈东北-西南走向的圆弧形。全线绝大部分处于公海,亦非两岸各自主张领土范围。依主流说法,海峡中线起初为美国所建议划定的一条互不侵犯的假想中线,中华民国海军与空军以此建立防空识别区,用以防卫台湾领空与领海,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面秉持其政治立场,向来不承认「海峡中线」的概念。
二、1950年代起,中华民国军事封锁台湾海峡,执行关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军民船只皆不穿越台湾海峡。1970年代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逐步突破中华民国的军事封锁。197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水面舰艇编队首次通过台湾海峡。198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船以在台湾海峡中线西侧通过的方式,实现部分航行自由。1996年台海危机时,美国海军第七舰队经过台湾海峡,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军机数次飞越台湾海峡中线。
三、台海危机后,中华民国除向金门、马祖运输物资补给的军机和军舰外,海峡两岸的军机与军舰都保持默契互不穿越海峡中线以避免引发军事冲突。惟在民进党二次执政后,因蔡英文政府对两岸关系的态度,肇致彼此官方互动相噤如兵,自2016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军机开始频繁通过台湾海峡绕岛巡航。2019年3月31日,大陆人民解放军空军两架歼11型战机罕见飞越所谓的台湾海峡中线,为近20年来大陆军机首度刻意飞过海峡中线,自此大陆远海长训更见频繁。
四、「领空」是一国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等的上空。是指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上空的空气空间,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受该国主权管辖,他国不得侵犯,外国飞机和其它航空器非经该国许可,不得在其领空飞行。外国飞机,特别是军用飞机,侵入一国领空,是对该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地面国有权按照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巴黎航空公约》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空气空间享有绝对主权。「领海」是指岛国或临海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包括领海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领海不许他国侵犯和干涉。领海以外是公海,各国均可以自由航行。我国政府于1958年9月4日宣布领海宽度为12海里。
五、依《国际法》,在没有侵入领空且遵守「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惯例的状况下,不论美军或共机及任何国家军机穿越台湾周边空域,其实所面对的法理逻辑是一样的。
在看过质询稿后,笔者的看法如下:
1.对于吴委员所提书面质询,其内容本来就要接受社会公众检验与评论,但是政治人物或是政党要提出批评,不论是要吴委员离开立法院或是加以切割撇清关系,确实是应当先阅读全文。假若未能先阅读全文,率尔依据媒体评论或社会反应就跟进评论,此就相当令人遗憾,非有格调者应为!
2.文中提到军机时,联结「无害通过」用语,这是明显错误。无害通过权乃联合国海上国际法公约所规范法律用语,有其严谨定义,无涉于空中飞行器所享权益,吴委员应当审慎使用此等法律用语。
3.吴委员军职服务期间内,虽主管过相关业务,但是隔行如隔山,当时仰赖的是幕僚专业素养,而非吴委员个人天纵英明。因此本稿若为吴委员个人执笔,吾人可理解讹误原因所在,但不能原谅立法委员误用法律名辞。
4.假若委员质询系由幕僚执笔,显然是专业素养不足,不但未能具备海上活动基本常识,还自作聪明随意卖弄法律用辞,将援引范围扩大至完全不适用之飞行器。在立法院担任幕僚,援引法律用辞要戒慎恐惧,希望吴委员要多加要求幕僚作业品质。
吴委员目前系编列在卫福委员会,真正战士是不能选择战场,老狗也要很快学会新花样。以往在军校入伍训练时,班长说军人除了生孩子之外,没有啥事学不会、不能干。当前国家面临最大威胁是疫情,这种强强滚的议题,委员不去正面迎战,贵办公室幕僚情报判断与战场感知能力显然不及格,请委员真的要在国防战线尽速脱离战斗,转向迎战卫福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