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孔窥数百女如厕 摄狼关4年

男子张子彦被控潜入偷拍台大医学院等20多所学校女厕偷拍,台北地院16日依妨害秘密等罪判应执行4年徒刑罪行较轻部分判应执行2年徒刑,得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片

26岁男子张子彦潜入台大医学院、北一女等20多所校女厕,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数百名女学生如厕得逞,甚至「肉搜」被害者身分,尾随跟拍剪辑影片分享朋友。台北地院审结,判张应执行4年徒刑;罪行较轻部分另判应执行2年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2018年4月间,台大医学院女清洁工打扫女厕时,赫见放在蹲式马桶前方的通便器,暗藏针孔摄影机,吓得报警警方调阅监视器循线逮获张,并在其住处电脑内发现大量偷拍影片,地点包括校园公园公厕等,估计超过700名被害人,从国中到出社会女子,甚至还有女警受害。

检警调查,张成功偷拍,还会上网搜寻被害人脸书,尾随拍摄被害人日常,与如厕影片剪辑在一起,分成A、B、C、D共4个等级储存,甚至下注解评论颜值,再分享给朋友,犯罪期间长达3年多。

检警发现,张钟爱热舞社女学生,会追踪各校热舞社团脸书,掌握排练及表演时间、地点,提前到现场附近的女厕安装针孔。张被逮后认罪,供称自己没交过女友,好奇女生怎么上厕所,才会偷拍。

检警比对偷拍影片后,找出160名被害者,其中30人决定提告。北院审理期间,有被害人作证时称,看到自己被偷拍影片,感觉像被强暴,现已不敢自己在外面上厕所,宁愿不要知道自己被偷拍;另有陪同出庭的被害人母亲气得呛:「想踹他一脚。」

北院认定张男犯25次妨害秘密罪,12罪判应执行4年徒刑要关,其余13罪则判应执行2年徒刑,得易科罚金73万元,若选择不缴罚金,检方将再声请合并执行,由法官重新裁定应执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