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交易案「落幕」! NCC35项「附负担」核准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5日)进行「中嘉交易案」续行讨论案,NCC副主委翁柏宗宣布,由于受让人(泓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未来营运规划」、「健全公司财务」、「保障劳工权益及人才培育」和「企业社会责任」做出承诺,以及宏泰公益信托基金承诺履行10年公益总额至少新台币40亿元,因此NCC以35项「附负担」予以核准。
NCC5日审查「中嘉交易案」,虽然有民进党立委在4日质疑此交易案有「中资」,不过NCC以35项「附负担」予以核准。
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在35项「附负担」中,要求受让人(泓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有妨碍公平竞争或限制竞争的情事,不得伤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市场地位影响频道自由和内容自由;受让人必须确保在108年底前让基本频道节目全面以高画质播出,也要引进最新网路设备提升宽频品质;受让人每半年要提出财务和资金运用计划报请NCC备查;受让人也要确保员工权益并培植本土创意产业。
翁柏宗说,除了「附负担」,受让人也针对「公司未来营运规划」、「健全公司财务」、「保障劳工权益及人才培育」和「企业社会责任」做出承诺,包括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将光节点平均用户降低至200户内,一年内提供1G宽频上网服务;109年4月前提供用户安装4K机上盒;工程技术人员和内容制作人员薪水不低于3万元;持续提供中低收入户服务和创设中嘉学院,办理产学合作课程。
另外,针对此交易案爆发争议的「公益信托基金」部分,翁柏宗表示,宏泰公益信托基金承诺,会将媒体识读教育和媒体品质提升,纳入公益信托从事教育文化的规划项目;履行10年公益总额至少新台币40亿元,前5年不低于15亿元,后5年不低于25亿元,将公益极大化。
中嘉是国内大型有线电视多系统经营管理业者(MSO),全台有122万收视户,外资安博凯出售中嘉的过程坎坷,外界以「三嫁未成」形容。
旺中集团在2011年并购中嘉时,遭外界质疑频道和系统结合后将可能出现新闻垄断,甚至还引发各领域学者和公民团体的抗议,虽然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在2012年7月宣布有条件通过,不过在2013年2月,由于NCC认定此交易案的三项停止条件尚未成就,因此交易无效。
2014年8月,风光返台的顶新集团想迎娶中嘉,后来爆发所谓的「黑心油事件」,导致此交易案也无疾而终。
2015年7月,远传电信宣布以债权持有方式,取得中嘉网路业务合作。虽然NCC也宣布有条件通过,不过「以债作股」是否可规避「党政军条款」?在立委的要求下,此交易案重回NCC审查。眼见此交易案过关机率渺茫,在2016年2月,中嘉宣布,股东安博凯基金和美商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基金决议,启动撤件相关程序,交易案正式破局。
这次中嘉交易案,由于买家以本土资金为主,加上没有党政军问题,外界本来就相当看好能过关,虽然发生公益信托基金的争议,不过NCC最后还是「有条件」通过,安博凯终于如愿以偿,顺利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