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彻底翻转来自地狱的大法官
中国时报社论
立法院最近就7名大法官资格进行审查,其中,废死议题成为立委关切焦点,除了出身司法实务界的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明确反对之外,其他多表态支持,被提名人陈运财甚至回应,宪法法庭理应审酌民意,但也不受民意拘束。大法官解释宪法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达到保障人民基本权,如今却能凭个人意志凌驾民意,让「司法为民」沦为笑话。
为政治服务 司法为民变调
简单来说,「司法为民」概念指的是,须为民着想,就是要将心比心,从民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绝非司法本位主义。2007年1月11日第62届司法节,时任司法院长的翁岳生在书面文稿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调以『司法为民』理念建构更完善的司法体制,提供优质而有效率的现代司法。」后来的司法院长赖浩敏也强调,「司法为民」是司法院的施政理念,维护审判独立及提升裁判品质与效率,则为实现「司法为民」的二大基石。
不仅于此,民间司改会也以「司法为民」作为督促司法改革的标准,然而,当民间司改会成员进入民进党执政的内阁之中却变了调,当年挥舞司改大旗反而成为政党营私的工具。尤其许宗力担任司法院长8年,从最早打开司法院大门邀民间与司法对话,竟渐渐地让司法天秤向加害人倾斜;他和其他大法官所组成的宪法法庭更一再为政治服务,就在任期结束前,还沽名钓誉作成113年宪判字第8号死刑释宪判决,替死刑议题埋下社会动荡的纷扰。
不久前,杀害师铎奖女教师的刘志明,5度依强盗杀人罪被判死刑,最高法院引用宪判内容,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定谳。近日纵火害8名至亲丧命的陈彦翔,一审判死,二审改判无期徒刑,死者家属在法庭外哭喊着「不要废死、不要废死」,怒斥法官为恶魔护航,但也改变不了二审法官对陈彦翔不属于「狡黠阴暴」而自首之人的判断,未来除非最高法院5名法官一致认定陈非自首,所犯是最严重之犯罪,否则陈彦翔将死里逃生。
这几年韩剧创作中,热爱讨论司法、财阀、阶级的不平等性,运用戏剧夸张的手法,让现实生活中,无处宣泄的民怨能够获得发泄。近期《来自地狱的法官》剧中描述,地狱法官由于误判,被指派到人世间找到不知反省的恶人,不顾被害家属要求判死的情绪纵放恶人,然后再透过私刑方式处决。如此「私刑正义」的题材屡见不鲜,在在都是对司法不满的无言抗议。
反废死指标 避免毁宪乱政
回到现实社会,法界一再强调司法助弱的理念,要求法官平等地对待诉讼双方当事人,包括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平等地使之享有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却忽视了被害人的感受,以致民怨四起,让民众对司法满意度逐年下滑,甚至影响选票,所以如许宗力等大法官虽然挺废死,但也在判决时顾及「应报」处罚仍具重要的公共利益,作出死刑合宪,却设下高门槛「实质废死」的魔咒。
从过去实证研究中,死刑能否吓阻犯罪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但杀人偿命的观念放诸四海皆准,这也是为什么仍有不少国家有死刑的存在,更何况死刑制度备而不用,只有穷凶恶煞之人才有机会用刑,此次被提名人刘静怡称人们不该继续活在「应报理论」的思想中,不要再让弱弱相残的事继续发生,但何人为弱?难道逞凶之人是弱者?相信人民眼睛是雪亮的。
「司法为民」是要法官将心比心,但近年来实质废死的判决却愈来愈多,法官无视家属的痛心疾首,根本就是扭曲人性、违逆民意,这样的司法判决到底是在维护谁的正义?由于宪法法庭的判决对下级审有约束能力,但无期徒刑的配套措施却遥遥无期,被害人家属庭外泪诉的场面将一再上演。
立法院已审查完被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事案,期间有人对废死立场闪烁其词,还有人家族经营违法洗车场,对照柯文哲新竹农地风波被民进党追杀的下场,既然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已订出人事审查标准就是反废死,民众党就不该三心二意再观望。唯有新民意组成的国会在野合作,才能让过去一党独大形成「绿友友」大法官的局面彻底翻转,并且加速修正《宪法诉讼法》,避免大法官继续毁宪乱政。